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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监督执纪工作“微讲堂”再开讲谈话函询流程再熟悉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8日
  
  4月21日下午,市纪委监察局继续进行“微讲堂”辅导,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张红旗就工作规则第四章谈话函询内容,围绕三个“明白”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作了解读,三名同志结合讲课内容作了深入的交流发言。

  一要明白谈话函询在“四种形态”中的定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首先是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红红脸、出出汗”这个常态,而谈话函询则是第一种形态最基本、最有效的实现形式,也是挺纪在前的重要载体,应当着力规范谈话函询工作,旨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要明白谈话函询的目的意义。谈话函询作为一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的谈话,有别于没有问题线索反映开展的一般性的任职谈话、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等谈话类型,其目的在于强化抓早抓小,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助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要明白谈话函询的实务重点。“微讲堂”通过PPT教学将枯燥的条文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从适用对象、适用情形、审批程序、谈话通知,以及谈话人员组成、谈话内容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解读,并以某县纪委收到反映该县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某公车私用问题信访件的案件为例,以案释法,促进干部对谈话函询内容的消化、理解,使全体党员干部对谈话函询的流程有了更为清晰的把握,加深了印象,提升了效果,进一步营造了纪检干部学好规则、用好规则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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