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党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牢记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了从加强领导、顶层设计到督促落实、问效问责等全过程的领导和作为。
一是系统部署,明晰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州委总体工作布局中同部署同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州委十二届二次全委会上就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并在随后召开的州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进一步细化安排,州委书记代表州委常委会提出了突出“一条主线”、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快构建“三不机制”、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具体要求。围绕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全委会的部署,州委常委会细抓执行,截至目前,已在20次州委常委会会议上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议题。围绕落实《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结合海北州实际制定了《2017年海北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细化分解出4大类41项具体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等,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二是完善制度,扎紧笼子。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建党的重要论述,修订完善了《关于构建党委“五个主体责任”和“四项重大任务”责任落实推进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五+四”意见),充实了州委推动“五+四”意见落实的领导力量,厘清了党委和主管部门的责任清单;修订出台了《海北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注重日常督促检查,探索建立了“季度检查+年底考核+各方评价”的考核机制;研究制定了《海北州贯彻〈青海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的意见》《海北州作风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等22份从严管党治党的规范性文件。并且围绕“五+四”意见等党内法规的落实执行,州委书记和州委各副书记、州委各常委带头深入县乡村开展了调研督导,督促推动基层党组织对照主体责任清单逐条抓落实,全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像门源县还开展了落实“五+四”意见“互观互检互学”活动、祁连县举办了“五个主体责任”培训班。
三是压实责任,强化督查。在州委十二届二次全委会上,安排县委书记、州直党(工)委书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了大会述职,州委分管常委作了点评,并对州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四县党委、州直党(工)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了测评;坚持州人大、州政协党组书记列席州委常委会会议制度,注重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将州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州各大班子;召开了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听取了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党组和四县县委及群众团体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同时,坚持经常性了解各大班子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及时提醒督促,确保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强化日常管理和约谈提醒,认真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五必谈”制度,从政治、思想、履职、作风、廉洁等方面加大了“咬耳朵”“扯袖子”力度,今年全州各级领导向下谈话提醒2367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更加注重以督查促主体责任落实,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安排州委督查室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先后深入各县场,深入督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州委的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州委常委会根据州纪委每季度对州直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情况,安排分管州级领导和州纪委常委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他们明责任、抓整改、细“补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