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党风政风 > 党风政风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省纪委监委召集扶贫领域17个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监管责任落实措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8月30日
  
  8月30日,省纪委监委召开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推进会精神,与17个省直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共同研究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燕海茂出席会议,并就深入推进我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脱贫攻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扶贫领域职能部门认真履责,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按照减贫计划,今年要完成12个贫困县摘帽,任务艰巨繁重,也对各级干部的责任担当、工作作风、履职能力、廉洁定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从上半年查办案件情况看,目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多发易发,必须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改进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会议要求,要直面问题,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脱贫攻坚重大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负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监督责任,这三个责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从近两年来的实践看,各职能部门在后续跟进、监管落实等方面还比较薄弱,这离省上的制度设计和实际工作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和监管职责,时刻对标中央要求,及时跟进省委的工作思路和部署,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务实举措,查漏补缺,督促落实,确保党的好政策真正惠及于民。

  会议强调,要聚焦关键,统筹推进责任落实。职能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履行监管责任要抓重点、盯关键,即审核监管、线索移送。要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梳理行业扶贫项目申请、分配、实施,资金拨付、使用等各环节的廉洁风险点,定期开展动态研判,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一方面要加强资金监管,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健全内控工作机制,把风险降到最低。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履行好监管职责,及时研究解决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既要发现共性问题,推进面上工作,更要发现个性问题,既要注重“见事”,注意发现在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环节的具体问题,及时纠正,更要注意“见人”,透过问题发现背后的干部腐败及作风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扶贫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对实施的每一环节进行审核监管,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整改,抓好落实。同时,职能部门还要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省纪委常委石俊洲主持会议。省扶贫开发局通报了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落实监管责任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相关链接
  省纪委监委加强旅游旺季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
  关于3起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被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我省召开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
  省纪委监委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