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陕西省旬邑县纪委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去年以来,全县共排查有关问题线索45件,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3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在各类媒体上开设专栏,提升群众和党员干部对专项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求相关部门全面公开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发放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等情况,明确公开形式、程序、内容、范围、时限,让基层群众、扶贫对象“懂政策、知情况”。利用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成果,结合身边案例、经验、做法,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突出问题导向意识。围绕中央省市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深入村组一线,紧盯“四个重点”查找突出问题,抓住扶贫攻坚政策和任务执行情况、扶贫惠农资金到位情况、扶贫项目建设及项目资金审批、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明确线索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办理进度,动态管理,逐条销账。建立健全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扶贫、财政等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组织各镇办、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历年来扶贫领域发生的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立行立改。
运用“四种形态”压实两个责任。对脱贫攻坚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等重点督查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对构成违纪的依规依纪给予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出现严重腐败问题或影响恶劣的,一律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对整治工作不力的镇办、部门、单位,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倒查有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同时上查一级,追究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责任。
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廉政风险点,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岗位风险级别,防控高发腐败问题。规范权力运行,结合扶贫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流程。对在专项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研判,查找漏洞,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处置、问题查办、倒查追责等方面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陕西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