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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区建立领导干部权力清单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3月24日
  
  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近日,城北区在全区领导干部中建立了权力清单,严防权力“任性”,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明晰工作职责,梳理权责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相关规定,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的原则,全区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围绕职责职能,逐条、逐项、逐人厘清权力事项,共梳理权力清单292个。区委区政府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对建立的权力清单认真审核把关,区委主要领导审定区委常委和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的权力清单,区级分管领导审定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的权力清单,层层压实责任。

  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措施。全体领导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和权力清单,深入查找在履职用权、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紧盯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和资金分配权等关键环节不漏项,确保梳理查找的风险点精准到位,共查找廉政风险点318个。同时,制定针对性强、易操作、能完成、能见效的防控措施342条,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公开权力清单,强化动态管理。切实增强权力行使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领导干部的权力清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调整,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和岗位职责调整等变化,及时更新完善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台帐,消除权力运行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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