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要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以强有力政治监督护航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扛起“中华水塔”守护人责任,聚力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以高水平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为推动全省各级党员干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青海省委、省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真学真悟中把准方向。
2024年4月,为期5天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修班”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举办,来自省直及各市州相关部门的359名学员和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同步开展学习,学员们紧紧围绕主题认真思考、研讨交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党员干部扛牢责任、真抓实干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参加研讨的学员普遍认为,通过学习,切实增强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离不开深入学习领会,监督护航绿水青山,也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以理论武装夯实政治监督基础。青海省纪委监委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要内容,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组织开展市州县纪委书记集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全员线上培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刻印在每个纪检人心中,更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在对全省党员干部强化正面引领的同时,青海省委、省纪委监委注重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将木里矿区非法采煤等问题问责情况以党内通报形式印发至县级,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引以为戒,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凝聚起“生态主动,就是政治主动、历史主动;生态被动,就是政治被动、全局被动”的广泛共识。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翡翠湖风景秀美,湖水晶莹剔透,宛如宝石。
凝聚监督合力,解决突出问题
生态环境治理涉及方方面面、不同领域、多个环节,做深做实政治监督需要凝聚多方合力。近年来,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优化“室组”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
今年1月,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纪检监察监督执纪力量,将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重新整合,综合监督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和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形成生态环境“大监督”格局。整合后的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生态环保工作各个方面,围绕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通过制发通报函、提醒函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
巡视工作也将生态环保作为监督重点,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巡视。“专项巡视采取先地区、后部门、再‘回头看’的方式,分步分层开展巡视。”青海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省委巡视机构完成对三江源地区涉及4个州的巡视,推动解决12个方面76个问题;2024年,完成对8个省直部门的巡视,发现6个方面43个问题。
在守护“中华水塔”的实践中,不仅有监督力量的协调联动,“两个责任”贯通落实、同题共答,也让政治监督实效愈发凸显。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省政府修订《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公开发布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晰领导干部和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青海省不断健全联动机制,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同向发力。省纪委监委制定印发《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等文件,督促生态环境、审计部门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工作协作机制,推动“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保”要求落实到位,做到问题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
在省一级示范带动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协作联动,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纪委监委将“全域无垃圾”纳入重点监督清单,建立“纪委牵头+部门联动+属地落实”协同机制,组织清运垃圾16475吨,规范乱堆乱放766处,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改观;西宁市湟源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对河道保洁等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部分河段有少量垃圾等问题13条,以有力监督助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精准执纪问责,推动整改到位
8月的青海湖,是一幅由高原阳光、青蓝湖水与金色花海共同绘就的壮美画卷,成为热门旅游打卡地。近年来,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纪委监委紧盯青海湖水位上涨淹没区海南州农牧户住房搬迁改善工程,对搬迁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县纪委监委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监督,对水生态治理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问责处理,并跟进监督、推动整改。如今,这里天更蓝、水更清,鸟类种类已经上升到300余种,吸引许多鸟类爱好者前来观赏,生态旅游也成为当地群众的重要收入来源。
不只是青海湖周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要求,持续推动整改工作从“生态体检”向“政治体检”拓展深化。省纪委监委督促各市州纪委监委进一步梳理涉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对党的十九大以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动态更新,深挖彻查生态环保领域乱象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
2024年2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青海省反馈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并移交5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省纪委监委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纪法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问题为靶心,成立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工作专班,严肃、精准、有效追责问责。最终,共问责51个责任单位、136名责任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诫勉谈话44人。
问责是手段,治理才是目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以强有力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针对盐湖资源无序开发问题,省纪委监委推动开展盐湖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科学有序推进盐湖资源开发利用;聚焦小水电开发生态保护不力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督促相关地区、部门举一反三,全面系统推进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强化河流生态环境保护。
“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不仅关乎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也将为当地带来更多发展机遇。”青海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发展强化政治监督,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提升,让“中华水塔”日益坚固丰沛,助推更多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