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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县纪委监委
“严”字当先 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3日
  
  “2020年12月24日,祁连县纪委给予查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祁连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委组织部发来的《关于查某等2名同志的廉政意见征求函》后,立即启动了对这两名同志的廉政审查工作。经过分级把关、从严审查、集中研判后,关于这两名同志的廉政意见复函及时送到了县委组织部。这是祁连县纪委监委严把选人用人关口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祁连县纪委监委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有效举措和强化监督途径的重要抓手,通过采取“案管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两方联动的工作方式,分层级、分类别抓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一方面,由案管室牵头,负责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见回复。另一方面,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负责驻在单位一般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见回复。

  “啊!我以为已经过去半年多了,应该没事。”看着眼前的“脱贫攻坚优秀个人推荐表”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栏写着“2019年6月28日,祁连县纪委给予马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的字样,马某某的眉头紧了一下。案管室工作人员耐心解释道“2020上半年,你尚在处分影响期内,我们必须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马某摇着头,深深地叹了一口说:“唉……党纪不可违啊”。

  为确保科学精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干部,祁连县纪委监委坚持“五室会审、逐级审阅”的工作模式,由信访室(案件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审查调查室、审理室以及第一、第二监督检查室负责,围绕被征求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认真分析研判,经案管室汇总并逐人审核,最终形成廉政意见复函向征求意见单位进行反馈,确保出具的复函准确规范。

  “我们始终坚持‘凡提四必’的工作原则,严把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祁连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云表示。

  此外,县纪委监委按照保密要求及组织人事纪律要求,明确各相关组、部、室由专人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同时要求所有经办人员不得私自泄露或议论被征求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

  据了解,2020年以来祁连县纪委县监委已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93次,共计1333人。

  “时值县乡两级换届的关键阶段,在此期间干部调整量大且时间较为集中,县纪委监委将‘严’字当先,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绳,一把尺子量到底,逐人‘过筛子’,有效避免‘带病提拔’”。祁连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梅勋表示。(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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