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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传达学习
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提出“四位”贯彻措施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5月31日
  
  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专题学习讨论会后,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迅速召开专题学习会,第一时间在组内传达了《关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根据近期中央纪委有关精神以及省纪委监委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全面提升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深刻理解党中央的政治考量和政治要求,从政治大局看待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通过突出政治监督,确保党的领导切实得到巩固加强,党的决策部署在被监督单位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强化日常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依法履职、从严管治、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推动提高被监督单位的履职能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通过不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持续深化“三转”,努力提升派驻机构整体工作能力,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理顺“三个关系”,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聚焦“三个关系”,强化职责定位,探索完善制度机制,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在处理好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方面,驻部纪检监察组始终保持清醒,明白自身是省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接受省纪委监委的领导,充分发挥“探头”“前哨”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向省纪委监委纪委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在处理好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方面,驻部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监督职能,积极探索研究有效监督方式方法,全面了解掌握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及时找准监督中的“盲区”,剖析存在的问题及线索,变表面了解为深层融入,由深层融入到针对性监督,“由表及里”发挥实效。在处理好职责和职能定位的关系方面,驻部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恪守权责边界,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持续在深化“三转”上下功夫。围绕监督执纪问责,面对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盯政治建设和“三重一大”事项,谨防和纠正专责不专“回头转”的情况,注重分析研判,掌握具体情况,提出严肃意见建议,做深做细监督工作。同时,健全与驻在部门党委协调机制,在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上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三是抓好重点工作,准确把握着力方位。严格对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要求,紧密联系派驻监督工作实际,在扎实做好日常监督“基本功”的基础上,聚焦发挥支部政治功能作用不充分等问题,持续加强组织生活、遵守政治纪律规矩的监督检查,突出对“两个维护”的政治监督。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创新开展“延伸、融入、回访”式监督,不断提升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探头”作用发挥。建立完备的工作进度台账,逐一分解细化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37项,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明确方法路径,确保每一项重大任务和主要工作责任到人,推动各项工作及时展开、稳步推进、高效落实。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全力确保履职到位。紧紧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着力提升本组干部在学习、业务、担当等方面的能力,全力确保履职到位。一是抓好政治建设。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每周一”集中学习、个人自主学习、专题讨论交流、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不断加强组员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行动自觉。二是提升素质水平。紧跟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积极解决因组员能力不足导致的不会为、不敢为、不善为等问题,做到落实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要求,突出正向激励主基调。主动争取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方面能力的提升培训,着重锻炼实践操作,提升干部依规依纪依法按程序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提高发现能力。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强化对驻在单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探索“延伸、融入、回访”式监督,紧盯廉政风险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坚持“三稳四进五提高”总体要求,突出监督职责,创新方式方法,全面落实省纪委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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