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自己的“责任田”精耕细作,不当“甩手掌柜”,力保党风廉政建设“开花结果”。青海在“耕耘”中积累了哪些有益经验?记者日前采访了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
记者:青海省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骆惠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践,我们正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落实。
一是坚持从严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省委立即制定了21条措施,省级班子率先执行。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常委会作出了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反对形式主义等六个方面的公开承诺。
二是选好人用好人。坚持干部任前由纪委审核把关、任后廉政谈话。纠正唯票、唯分、唯资历、唯GDP的“四唯”现象,摒弃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实现五湖四海各民族干部团结共事。
三是履行好“一岗双责”。年初成立8个检查组,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深入有关地区和部门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省委明确宣布,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对纪委和纪检派出机构实行效能考核和失责追究,具体办法正在研究中。
四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一方面,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另一方面,强化对审批权力的制约,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办事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
五是支持和推动纪委履职。去年3月以来,省委常委会7次听取和研究省纪委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人大、政府、政协都积极支持纪委工作。
记者:刚才您提到支持和推动纪委履职,那么具体是如何做的呢?
骆惠宁:一是深化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创造条件。在省委支持下,省委巡视组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两个全覆盖”步伐加快,派驻机构不参加所在单位业务工作,集中精力干主业。探索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管理机制改革,实行“统一管理、关系不转、交流使用、保障分配”的管理模式。继续深化“三转”,省纪委、监察厅整合优化了机关内设机构,清理和调整了议事协调机构,规范了对派出机构的统一管理,按照1:3的比例,建立了省委巡视组长库,实行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巡视组长、巡视地区单位、巡视组与巡视对象“三不固定”。
二是全力支持纪委办案。省委随时听取省纪委关于对省管干部采取调查措施的报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报告、对干部给予纪律处分的报告,排除阻力,不护犊子。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455件,初核违纪线索748件,立案242件,结案2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5人,其中州厅级干部2人,省管企业正职1人,县处级干部25人。
在去年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有两起是十分典型的。一起是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高中层管理人员失职及套取、私分国有资产一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青海省查处的最大的违纪违法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27亿元,涉案人员18人。另一起是黄南州纪委、监察局查处的河南县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河南县12所学校中有11所学校套取挪用学生助学金和公用经费500多万元;县卫生局截留挪用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和药品零差率补助款,设立“小金库”,6所乡镇卫生院套取挪用、虚报冒领、私分专项款。
记者:青海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原地区、贫困地区于一身,自然条件艰苦,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作风建设如何推进?
骆惠宁:省委明确提出,绝不因青海条件艰苦而放松对干部的管理、降低反腐败力度。在严明政治纪律的同时,青海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节假日为重要节点,加大检查问责力度,先后开展集中检查964次、暗访1160次,查处各类问题158件,问责处理520人。省纪委分两批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
通过严肃整治,全省“三公”经费同比下降8.2%,各种会议减少52 %,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据省纪委今年1月的问卷调查显示,96%的干部群众对机关作风建设状况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98%的干部群众表示当前作风方面采取的措施成效明显或比较明显。
记者: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青海的下一步棋怎么走?
骆惠宁:省委前不久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讨论稿)》,近日将正式审定实施。文件对履行“两个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一点就是要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充分发挥好领导、组织和表率作用。反腐败是谋存亡之道,也是谋发展之道。一个地方或单位,如果风气坏了,干部队伍得病了,怎么可能有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经济社会又怎么可能健康发展。反腐败是个长期过程,也是任内的工作底线。底线守不住,就是失职!各一把手要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大事、要事来抓,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精耕细作自己的“责任田”,绝不能当甩手掌柜。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落实党内民主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从我做起,省委常委会成员要带头自觉接受监督。今年开始,省内将实行党委向上级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省委也将向中央纪委作出报告。
今年的反腐败工作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注意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处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配置、勘探、开发领域的腐败案件;查处执行强农惠农政策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