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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纪检监察机关以监督质效守好群众“救命钱”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9月8日
  
  “我们从飞行检查和审计出来的问题入手,为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医保政策,防止医保卡盗刷,督促建立了两项制度:政策宣传、畅通举报制度;死亡人员半年通报制度。”德令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赵伟说,“我们督促商保公司和市医管局抽调3名业务骨干长期派驻医疗单位,州医院派驻2人、长江医院派驻1人,现场解答医保基金政策,畅通患者举报、沟通渠道。”市纪委监委在与市医疗保障局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反馈、联合办案、联席会议、联合通报等机制的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织牢基金“安全网”。

  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上半年,海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细化工作举措,高位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全力以赴守好群众“救命钱”。州纪委监委把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情况的监督作为政治监督具体抓手,制定印发《十项监督执纪工作措施》,对强化认识、加强宣传、畅通举报等提出明确要求,对执纪问责、查改并举、压紧压实责任及“回头看”等作出细致安排。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33家,覆盖率100%,暂停医保刷卡结算服务12家,通报批评、约谈274家,拒付违规医保基金74.49万元,查处收缴违规资金823.17万元,对所属违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加强监督的同时,州纪委监委注重建设诚信体系,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质效。督促医疗保障部门探索建立严重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完善“黑名单”社会公开方式方法,推动将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完善“两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加强诚信档案建设,开展医保定点机构准入评价。在联动机制基础上,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制度,对失信行为及时记录在信用档案,对企业不如实申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强化惩戒威慑力。督促医疗保障部门与发改、公安、卫健、市场监督、药品监督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与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2起骗保问题已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开展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聘请工作,全州共聘请监督员134名,以多方面、多角度的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医保基金监督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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