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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聚焦政治监督 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正本清源的政治功能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7日
  
   3月15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聚焦政治监督,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对今年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作出安排。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刻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院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上级院“一把手”要抓好下级院“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履责报告制、完善检查考核制、健全提醒约谈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个责任主体,切实肩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科学谋划思路,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政治引领,抓牢理论武装这一根本。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立足青海检察工作实际,坚持“三个第一”,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把准政治方向的根本遵循和具体实践,多读原著、勤学原文、深悟原理,重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强化履责担当。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人民检察史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在检察机关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举措,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实践,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和深入提炼青海人民检察的生动实践。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当前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新时代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坚持宣传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力抓手,从政治上看使命任务、看履职尽责、看抓班子带队伍,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制度、融入日常检察工作,真正把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具体检察工作举措。

  三是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整治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省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坚持挺纪在前,强化对检察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深刻认识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现实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搞好教育整顿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早着手、早行动,来一次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紧盯王建军书记强调的“五个高度警惕”,加大查办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力度,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把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大胆探索实践,敢于动真碰硬,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坚持刀刃向内,突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动员检察人员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犯了错误就要批评教育,事很小就要敲打,让违规违纪者吃教训、长记性、存戒惧,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有针对性开展系列专项清查,认真抓好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切实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落到实处,做到“凡问必录”。以政治整肃把准方位,以纪律整饬弘扬正气,以能力整训夯实基础,强化检察人员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突出查纠整改环节,通过接受群众举报、重点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坚决整治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要把“严管就是厚爱”的要求落实在日常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检察工作贯通起来、标本兼治,持续减存量、遏增量,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让震慑常在,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发挥预防、惩戒、震慑等综合作用,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动态化的日常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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