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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四个突出”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8日
  
  大柴旦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为“主线”,以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为“绳结”,环环相扣,连线成面的工作格局,统筹运用“两横两纵”监督模式,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工委巡察组一体两翼协同发力为牵引,着力从“四个突出”推动“四项监督”有机融合。

  突出政治引领,以“高”标准做实纪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牢牢把握“国之大者”,以政治监督为重点,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全过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对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2021年,列席民主(组织)生活会32次、督促各级党组织谈心谈话265次、会同组织部门开展巡察整改监督4次、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给予党纪处分4人次。

  突出关键环节,以“强”制度规范监察监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紧扣公职人员的职责,通过收集群众反映、座谈走访、查阅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和述责述廉方式,围绕公职人员政治品行、行使公权力和道德操守等方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做到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不断促进公职人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21年,制定《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与下级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办法》《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礼品礼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健全完善管人管权管事制度56项,提出监察建议2份,给予政务处分3人次。

  突出职能优势,以“稳”步伐深化派驻监督。坚持统筹统管统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设置,细化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建立派驻监督工作任务清单。实行“监督检查室+纪检监察组”工作模式,围绕驻在部门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行精准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前哨”和“探头”作用。统筹区、镇、村三级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构建起点、线、面立体监督监察体系,实现监察网络全覆盖,打通了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突出问题整改,以“实”举措推动巡察监督。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构建“纵向联动”与“横向协作”的监督工作格局。研究制定《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办整合监督力量,对整改措施、整改情况进行“双审核”,确保巡察整改不“悬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主动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紧盯整改问题逐项“过筛子”,对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再交办再督促,以“监督常在”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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