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认真组织开展监督工作,为督促驻在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提供了纪律支持。
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作出安排部署。10月28日,接到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监督的《工作提示》后,我组高度重视,再次组织学习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及时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第一时间向4家被监督单位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单位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统筹推进防控工作和重点工作,全力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防控纪律。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把当前防疫监督作为头等大事的工作要求,督促4家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履职,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加强单位人员管控,抓好办公区域防控措施和保障制度落实,做好防控知识宣传和自我防护工作。联合机关纪委加强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值班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防控情况,特殊情况立即上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建立联络机制,确保措施落实。建立疫情防控联络机制,实行“日报告”制度,利用传真、电话、微信群等信息平台,及时了解各单位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及人员动态,实现信息互通。安排专人对每日防疫工作汇总更新,及时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和防控要求有效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