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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8日
  
  近日,海南州组织召开州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研究制定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提高政治地位。及时向州委常委会汇报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会议精神,并制定贯彻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及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会议精神。结合年度扶贫攻坚重点工作,强化考核检查,提高扶贫攻坚在年度目标考核和责任制专项检查中的权重。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地区及关键环节中对扶贫对象识别不准、政策落实不到位、纪委(纪检组)监督执纪不力等问题进行严格问责。

  (二)深挖问题线索,强化联动协作。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纪委书记接待日等形式,拓宽线索来源,以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方式,分析研究、研判问题线索。同时对2016年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排查,对重要问题线索实行州纪委挂牌督办;对今年以来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予以单独登记、建立台账、专项受理、优先处置,实行问题线索排查梳理和执纪问责情况“月报告”制度,处置实现零暂存。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会商研判、及时移送、办案协作机制,实施多轮次、滚动式、全覆盖监督检查,做到定期督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办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线索。

  (三)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大对扶贫工作领导、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在项目投标等重大事项上,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不严的失职失责行为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纪检监察机关所存在的有案不查、压案不办、办案不力等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营造严的社会氛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处的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集中进行点名道姓的公开通报曝光,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强化监督。开展以案说纪等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努力形成全社会推动扶贫攻坚工作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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