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尖扎县委严格按照党的十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突出五项重点,采取强力措施,狠抓主体责任和责任主体,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完善主体责任体系。省、州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见出台后,及时成立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了《尖扎县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细化完善了县委常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党组及各有关部门抓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采取县委书记与各乡镇党委书记、党委部门负责人,县政府县长与各乡镇长、政府机关单位负责人集中约谈,各乡镇、部门和单位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一对一”约谈的形式,加强落实的“两个责任”教育引导,传导责任压力。
二是严格选好用好干部。县委常委会坚持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重点,严把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三个关口”,有效防止了在选人用人上方面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建立“立项式”监督机制,对 “三江源”地区异地办学奖补机制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等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开展“立项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完善《尖扎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中央八项精神落实,进一步严明政治、财经、组织纪律。重点对实施项目多、资金运行量大的23个行政村进行审查、审计,审计资金达124万余元,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清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干部(临聘人员)339人。
四是注重从源头预防遏制腐败。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实行“三谈两书”工作机制(询问谈话、诫勉谈话、整改谈话,提醒告诫书、情况通报书),对新任职、临近退休、重点领域、重要岗位、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苗头的干部进行约谈,防范违纪问题发生。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和优秀廉政影视剧,传统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向各级领导干部编发廉政短信、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营造反腐倡廉社会氛围。
五是当好纪检机关坚强后盾。加强县乡纪委队伍建设,为9个乡镇配强配齐纪委书记。加大纪检干部交流力度,先后有17名县、乡纪检干部得到提拔交流。2014 年以来,积极支持22名县、乡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州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严格落实县纪委经费预算统一按照政法机关经费预算人均8000元的标准核定,逐年加大办案与反腐倡廉宣传经费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清理县本级议事协调机构102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5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