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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纪委监委履行主责主业的调研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9年9月5日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三转”,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期,江苏省宿迁市纪委监委围绕履行主责主业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存在问题

  从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和责任制检查等工作情况调研来看,宿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主责主业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监督作为第一职责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工作实践中,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是第一职责的理解不深刻、定位不准确、把握不到位,对监督的职责内容、途径方式思考不深、探索不多,监督主动性不强,监督效果有待提升。有的思想转变不到位,没有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有的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对出现的问题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的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方面重视不够,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仍需加强。

  对关键领域的监督深度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满足于现有问题线索的事后监督,对驻在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等方面所开展的事前、事中监督检查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嵌入式”监督,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对一些关键领域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如,扶贫领域依然存在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扶贫项目不落实、扶贫资金监管不严等突出问题,说明对扶贫领域的监督还存在有效性不够的问题。

  落实“两个责任”上热下冷现象尚未根本解决。调研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依然存在压力层层递减、上热下冷的现象。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总体谋划,部分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有的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的格局还没有全面形成。同时,以问责倒逼履责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问责的力度和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监督有待加强。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来看,基层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村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多发,普通党员干部非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易发多发,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观念不强。这从侧面也反映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监督力度偏软,从严管理、抓早抓小的氛围还没有形成,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不够、“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仍需加强。

  原因分析

  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观念转变不到位不彻底,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把握不准,依然存在松懈松劲、差不多过得去、侥幸观望等错误认识,遵守党纪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停留在高压震慑下的“不敢”阶段,“不能”的制度笼子仍需进一步扎紧扎牢,“不想”的自觉还没有完全形成,尚未真正实现由“要我遵守”向“我要遵守”的思想转变。

  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但有的党组织对此重视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还一定程度地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畏难情绪,追责问责力度不够,管党治党的责任还没有真正层层落实,党的建设缺失、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组织缺乏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导致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基层“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从调研显示的情况看,有相当数量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需要,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只是在人员结构和工作形式上进行了初步融合,既能监督执纪又能审查调查的专业化人才储备明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对策建议

  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把推动和保障“三大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找准工作抓手,进一步在建立健全协调体系、强化依纪依法履职、放大工作综合效应等方面下功夫。

  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第一职责。不断深化“三转”,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典型案例分析,切实找准责任主体,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纪检监察建议等,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派驻机构深入开展“嵌入式”监督,加强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进一步构建市县联动巡察监督网,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推进标本兼治,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细化完善配套制度,努力构建更加健全、规范的监委履职工作机制,深化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履职程序,探索对基层公职人员有效监督的途径,发挥监察员办公室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国有企业单位及高校等延伸,实现监察全覆盖。坚持边探索边实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进改革步步深入,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进一步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完善政治生态监测预警机制,加大成果运用,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强化容错纠错典型案例积累,旗帜鲜明地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把党内问责工作纳入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将主体责任不仅压实到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压实到各级党组和党的工作部门,形成强大的问责合力。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纪法联学”业务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调查研究能力、专业化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覆盖纪检监察工作全流程的监督机制,确保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李桂琴 作者系江苏省宿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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