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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纪委监察厅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8日
  
  按照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经中纪委、省编委批复,委厅机关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调整。这次内设机构调整整合4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省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省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新设3个内设机构: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重新组建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管理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更名2个内设机构:将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更名为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更名为法规研究室;另设机关党委,信访室不再加挂省监察厅举报中心牌子;撤销了派驻机构管理室和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这次调整通过总量调剂、职责调整,继续保持了原有编制、内设机构和处级领导职数总数不变,力量配备向纪检监察主业倾斜。调整后,具有执纪办案职能的厅室有11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5%;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的人员编制由原来的51名增加到67名,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61%。

  6月24日,委厅组织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了委厅机关内设机构、人员安排和办公用房的调整意见,委厅领导就内设机构改革调整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强调,内设机构调整不是简单地改名称、换牌子,而是对资源的优化和整合,其实质是推进“三转”,更好地适应形势、促进工作。要抛弃过去形成的思维定势,切实履行好纪律检查和政监察两项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作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尽快适应新角色要求,努力推进工作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会议要求6月底前完成人员、办公用房调整和交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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