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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节节胜利
来源:青海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年4月12日
  
  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系列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促进治理”等工作重点,依法及时惩治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3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2件437人,批准逮捕265人,追捕2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2件461人,以涉黑涉恶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42件321人,追诉10人。这是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据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各级检察院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整体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省检察院会同公安厅挂牌督办了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建立督办机制和指导组阅卷指导机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强化具体指导。实行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三级院同步审查机制,对公安机关以涉黑涉恶案件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的案件建立“一案一报”“一案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既防止将符合涉黑涉恶条件的案件当作普通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又避免将普通刑事案件作为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认定。

  省检察院坚持“破网打伞”与扫黑除恶同步进行,坚持刀刃向内,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对近5年办理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18类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开展“回头看”,从中深挖“保护伞”线索,重视自身“保护伞”的发现和处理。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完善信息沟通、线索快速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结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注意发现深层次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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