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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强化食药安全监管 切实担负起保障饮食用药安全的政治责任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年1月9日
  
  省食药监局始终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食药监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四个最严”贯穿监管工作始终,较真碰硬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加强监管,有力巩固了全省食药安全稳中向好的良好局面。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提出并落实了由地方1名兼任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担任食安委主任、市州县党委常委会每年研究2次食药安全工作、各级食安委每年研究3次和检查督促4次食药安全工作的“1234”党政同责制度,有效推动了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创新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九有一公开三承诺”和药品生产经营“六落实”制度,使全省772家食品生产企业和54家药品生产企业、5.5万余家食品经营企业和300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的食药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全面推行日常监管网格化、标准化、痕迹化监管,做到日常监督检查“留痕发声”。目前,全省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食品批发市场和商超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和信息公示率均达到100%,日常监管责任不断强化。

  二是强化依法严管。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30余次。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九大开展了“食药保平安专项行动”,确保了十九大期间全省食药安全万无一失。加强“两小”领域监管,食品小作坊许可率和食品摊贩登记率达95%以上。依法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处食药违法案件973件,同比增长64%,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不法分子。

  三是强化风险管控。针对输入性食药安全的特殊省情,与甘肃等省份建立了区域联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了输入性食药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收集监测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2.6万余条,及时有效处置食药安全舆情信息179件。完成772家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划分,采取了“一企一策”“一品一策”等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统筹安排和落实了四级食品抽检,实现了全省8个地区46个县、33大类132个食品品种、56个大宗日用食品种类、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四个100%的全覆盖”,已完成国家、省、市州、县四级食品质量安全抽检1.9万批次,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98.8%,抽检不合格产品按时处置率达100%,食药安全风险管控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不断增强。

  四是强化能力建设。在全力推进西宁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基础上,选择其他7个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和格尔木市,组织开展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细化落实了5个方面36项具体措施,并在创建市县中创建了23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形成了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的“1+8双创”格局,以点带面,推动了全省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五是强化社会共治。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865条,同比增长23%。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加大日常宣传力度的同时,充分利用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150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就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承诺宣誓,赢得了良好社会反响。持续加强投诉举报工作,建成和运行全省统一的“12331”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1546件,同比增长3倍多,全社会参与食药安全治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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