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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州攥指成拳履行好监督职责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5日
  
  2018年,海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力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和督促党委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主动承担起管党治党“施工队长”的职责,先后研究制定了《海南州关于开展各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实行“两个责任”情况记实台账制度,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年内,州、县41个部门和地区负责人在州县委全委会、纪委全会上进行了述职,州县党政负责人对96人(次)开展了约谈提醒,对履职不力、工作不到位的81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州纪委主要领导对3个县的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对7名州管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以整治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公款吃喝和以购买服装、发放加班费等变相违规发放津贴为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随机明察暗访,派驻机构蹲点式交叉巡察,对反映问题集中突出的地区单位重点抽查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取得积极成效。全州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类问题37条,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0人受到通报和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2017年以来,查处问责不担当不作为问题33件,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依纪依法坚决惩治腐败。紧盯重要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少数”,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为重点,强化监督执纪和调查处置。截止11月底,全州接受信访举报338件(次),立案121件,结案99件,1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采取组织措施,先后对4名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抓推动落实,抓案件查办。2016年至2018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45件,立案6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县委书记领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件,立案8件,2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全州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7件,已办结21件,给予党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1人。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严格按照“一巡一授权”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巡察工作。年内首轮对4个州直部门、2个乡镇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9条,反馈问题80条,已整改69条。第二轮通过采取“一托四”的方式,对5县10个乡镇开展了提级巡察,对5县10个县直部门开展了交叉巡察,对4个州直部门开展了常规巡察。目前,第二轮巡察工作正在进行,州属五县派出13个巡察组对16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8条,已办结4条,正在办理4条。反馈问题124条,已整改94条。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时完成了州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以及人员转隶等相关工作,围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流程、管理方式、运行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海南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集体研究评估专题会议制度》《州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试行)》等制度。扎实推进派驻监督工作,州级落实8个派驻机构,调剂解决行政人员编制18名,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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