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查找解决全州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强化工程项目廉洁建设,近日海西州纪委监委印发《海西州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突出“五个治理”、明确“四个步骤”、落实“三个要求”,由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突出“五个治理”。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整治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抓好五个方面问题整治。一是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可研、勘察、设计、论证不充分不到位以及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建设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用地不合规等问题,找准影响工程项目廉洁建设的源头性问题,强化问题整改,推进建设项目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治理串通投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围标、串标、陪标,投标人挂靠资质等及时查处,涉及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第一时间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三是治理规避招标等违规违法行为,检查是否存在招标人先建后招,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四是治理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领导干部打招呼、插手招投标情况进行登记;五是治理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清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防止招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违规发布招标文件,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条件。
明确“四个步骤”。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要求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具体抓好四个步骤。一是围绕项目招投标交易方式、代理机构选定、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查等环节进行全面自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分类登记造册。二是组织力量对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查,特别是对自查不力、问题排查不够充分的单位要重点进行抽查,随机抽选单个项目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全面核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三是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梳理分类,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严格依规依法处理查办,对职责范围外问题按规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四是针对专项整治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工作方案,并在整改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固化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探索建立健全防范党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投标等制度。
落实“三个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强化工程项目廉洁建设。一是要求各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立足全面从严管党治党高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强化领导、批示安排,明确要求、指导推进,听取汇报、压实责任。二是要求州县两级相关部门单位对照整治重点,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深入排查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政府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线索。三是要求各县(市、工)委、州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