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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扎实推动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落地落实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日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印发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有效举措,推动《规则》落地落实,提升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学习宣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滕佳材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学习,提出贯彻落实要求。省纪委监委通过青海纪检监察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内外网站等多种媒介,及时转发、转载《规则》原文及解读文章,并将《规则》纳入全员培训内容,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精准把握相关规定。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专门下发通知,对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学习贯彻《规则》进行安排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跟进,坚持“全覆盖、无遗漏”,组织全体干部逐条逐句学习《规则》,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研讨,深刻领会,细照笃行,切实把《规则》要求转化为行动担当,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规则》要求规范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和处置程序,更好服务防疫工作大局,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融媒体平台、宣传册、报刊等,线上线下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规则》,促使广大群众知晓《规则》、了解《规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营造良好监督氛围。

  严格对标对表,完善工作制度。省纪委监委对照《规则》要求,对检举控告相关制度规定全面起底,研究制定年度修订计划,出台《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错告和澄清正名办法(试行)》《青海省纪检监察检举控告交办件办理工作办法》。结合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全面梳理检举控告受理办理、处置反馈、检查督办、综合分析等各项工作流程,调整完善与《规则》要求不一致、与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不适应的环节,落实闭环管理、全程监管等要求。各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注重废、改、立,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检举控告交办督办、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和结果反馈、闭环管理、业务外信访办理等相关制度23项、修订6项。同时,结合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办信工作程序、文书格式及来访接待工作等。如,海东市制作直观简洁、方便操作的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图;西宁市所辖75个乡镇(街道)设立群众信访接待室,配齐信访专用设备。

  强化督查指导,确保落地见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规则》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日常监督重点,重点检查是否真学真用、是否按照《规则》要求处理检举控告,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加强与案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日常工作强化调研指导,梳理汇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纠偏扶正,确保处理检举控告权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各级信访举报部门结合年度调研工作,现场“把脉”、集中“问诊”,及时跟进了解下级机关(机构)贯彻执行《规则》情况,帮助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推动《规则》在全系统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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