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能力,2014年10月,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市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能力的意见》,对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力量提出明确要求。针对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省委决定给全省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增加行政编制,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执纪办案力量。日前,省编委已印发文件,给全省州县纪检监察机关调增行政编制115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检查督促的工作力度,与省编办积极沟通协调,确保年内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达到总人数的50%以上的目标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