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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717人因涉黑恶罪名被批捕
来源: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2021年1月27日
  
   1月21日,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95件961人,以涉黑恶罪名批捕717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201件1546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7件191人,涉恶案件143件940人;追捕追诉涉黑涉恶48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防并举,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针对165件涉黑恶案件暴露出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研判,聚焦7个重点行业领域,采取65条整治措施,逐案制发检察建议211份,全面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涉黑恶案件实行省市区三级院统一阅卷把关,提出意见建议129条、改变定性或罪名120余件(起),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改革,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度380余人成立专案专班,一体化完成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诉讼监督工作。建立了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专门机制。对128件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实质化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力争从源头上将案件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贯穿涉黑恶案件办理全过程。涉黑恶案件618人认罪认罚,涉黑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0%。此外,对近五年办理的故意伤害等18种罪名238件不捕、不诉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公安机关近两年来办理的治安案件进行排查,从中深挖“保护伞”线索移交纪委监委。

  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取得了来之不易的丰硕成果,为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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