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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省国资委党委)
采取措施积极落实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沟通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4月16日
  
  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省国资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整改落实年初厅委党组(党委)书记(副书记)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定期沟通会议上提出的驻在部门干部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机关各处室从厅属事业单位和企业借调人员情况比较普遍且不规范,干部挂职锻炼流于形式”等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洪涛非常重视,要求厅委人事处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厅委干部队伍规范管理的若干措施》,提出了3个方面10条具体措施。一是规范厅属单位借调人员。要求机关各处室(单位)从厅属单位借调人员一律清退。确因人员缺额,现有借调人员能够独立承担相关业务工作,经处室考核、人事处考察、党组(党委)研究等程序,在处室空编内调入。二是全面清退企业借调人员。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对现有企业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退。企业借调人员从《关于清退借调人员的通知》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交接手续,返回原单位工作。三是严肃干部挂职要求。对2019年1月1日后需挂职的,由党组(党委)适时统一选派,人事处具体承办。厅委干部挂职锻炼应以省委组织部选派挂职、以及驻村扶贫、省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派驻为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安排到企业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必须全时参与挂职单位工作,严格落实“季报”制度。落实好这些措施将有效促进驻在部门干部队伍管理方面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这次驻在部门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是厅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纪检监察组组长就厅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沟通后具体的落实举措,也是厅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纪检监察组组长定期沟通会议机制的实际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驻厅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加强对厅委党组(党委)的监督,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共同落实好《省经信委党组(省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定期沟通工作暂行办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沟通顺畅、对接有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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