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近日门源县纪检监察干部放弃假日,跋山涉水、爬坡过坎奔赴在全县一个个生态环境治理区中,充分利用生态环境整治的黄金季节,督促责任单位抓住有利施工期,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提出的“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重要论述。
一是直奔治理现场。县纪委监委组建了3个监督检查组,利用两周时间,对照《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以及《门源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一一对比,按图索骥,深入全县各重点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现场进行实地察看。
二是直看整治成效。督查检查组每到一处通过实地查看,询问交流等方式,实地督导检查了各整治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和进展情况。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的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再细化再落实,进一步厘清责任、强化措施,坚决避免虚假整治情况的发生,确保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直面存在问题。督查检查组对整治效果不明显,植草复绿不达标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整治方案,精准谋划分析工程任务现状,倒排工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治目标任务。尊重自然规律,根据当地地理、气候等条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要恢复生态系统的基本原貌,达到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相统一。
四是直抓落实整改。督察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标对表中央、省、州、县委的目标任务。要结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加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力度,确保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