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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五项措施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1月4日
  
  今年以来,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责任分工》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抓好学习贯彻。指导被监督单位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督促党组每半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层层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逐级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紧盯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细化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参加被监督单位党组会、行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42次,提出意见10余条,提醒“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职尽责。严把干部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在干部提拔、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1人次,提出暂缓意见2人。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向2020年度接受组织谈话函询和诫勉处理的8名处级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发出提醒函,提醒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有关情况,并派员监督指导被监督单位及3家直属事业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重点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让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

  四是落实沟通会商机制。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党组书记就全面从严治党、线索处置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换意见22次,督促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责任传导给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一把手”。与三家被监督单位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通报监督工作情况,指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直属单位纪委书记配备、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落实情况通报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党组提出工作建议7条,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

  五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对被监督单位重点岗位处室和直属单位“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20余人次,把监督抓在经常、严在日常,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对被监督单位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及直属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截止12月底,谈话函询10人,初核5人,立案审查调查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针对苗头性及轻微违纪违规问题,对被监督单位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一把手”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诫勉、提醒谈话等处理10人次,切实发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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