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政治监督是实践的、具体的。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开展政治监督的最重要内容,就是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中心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党中央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各项决策部署一项一项盯住抓、抓到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在政治监督工作实践中,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要害,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综合监督单位承担的“国之大者”职责任务为纲,看综合监督单位的政治建设,看主体责任落实,看依法履职用权,看作风纪律建设。通过运用法定措施手段、方式方法,及时纠正偏差、校准方向,督促各级党组织高度自觉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
坚持“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的工作方法,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结合综合监督单位职责实际,因时因势明确具体监督事项、监督对象、方式方法。
通过学习,把“监督什么”具体化。以学为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交流制度、纪检监察和综合监督单位“业务辅导”等制度,夯实监督的思想基础、认识基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重要会议精神等,作为组务会、组长办公会的第一议题,深学细悟,及时对标对表。定期召开党员干部大会集体学习交流,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重要文件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等若干专题,深入学习研讨,厘清任务要求,找准差距不足,明确工作方向。不定期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开展纪检监察业务专题辅导,邀请综合监督单位司局负责同志讲深讲透核心业务知识,提升监督需要的专业化素质能力。全面梳理并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件监督台账》和《“国之大者”重点监督项目台账》,着眼综合监督单位一个时期内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工作,分门别类整合重点监督事项,明确专项监督项目,以点带面开展监督。依据职责,把“监督谁”具体化。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紧盯住监督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一方面,“以项目看单位”,评判某个具体监督项目是否有序落地实施见效。梳理项目涉及的责任部门、司局,开展全链条监督,依据各单位主从配合、相互协调关系,跟进督促项目落实落地。另一方面,“以单位看项目”,在对各单位承担的所有“国之大者”项目作“一揽子”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逐项综合评价工作落实情况和效果,重点分析是否依据法定职责、权限、程序履职,及时纠偏、定向、压责。基于实际,把“怎么监督”具体化。通过深入业务司局、基层一线实地调研,深入理解、动态研判各个监督事项、监督项目的短中长期任务目标和时间周期,对应确定监督的任务目标、工作周期和具体举措,努力使监督符合政策过程和宏观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
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重点人、关键事,精准发现问题并督促及时解决,努力破除政策落地见效的“中梗阻”,提高监督的实际效果。
研判堵点淤点难点。通过调取必要材料、实地调研等方式,掌握“国之大者”任务落实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问题不足,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推动问题解决。透过业务问题发现政治风险、政治隐患。坚持用政治眼光、从政治视角审视具体业务问题,对容易诱发政治风险的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判风险、规避风险,筑牢国家政治安全屏障。督促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着力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各级党组织定期自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落实情况,并适时在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报告、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情况报告中通报。会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分管领导,围绕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开展专项检查,常态化地传导压力。通过专题会商、列席指导民主生活会、约谈提醒等方式,及时通报反馈问题、盯住整改。针对“一把手”失察失管、纪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执纪不严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加大督导指导和问题通报力度,倒逼责任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会同综合监督单位有关司局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的研究,提请党组自上而下组织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开列权力清单,督促各单位自下而上系统梳理权力岗位、划定高风险岗位,协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紧紧盯住重大事项决策、执行重要环节开展监督,确保插手干预、过问打探项目报告等制度的执行刚性,推动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
政治监督和其他工作不是割裂开来、分立分设的,必须融入过程、融入日常、做在经常,驰而不息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贯通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用足用好《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明确的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监督方式,注重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视角发现、分析和处理问题,抓早抓小抓典型。推进驻点监督常态化,全方位向监督单位渗透,深入了解掌握情况。贯通政治监督和审查调查。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识别和处置政治问题。深刻认识各类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问题查起。以重要案件为抓手推动专项清理排查和专项整治,深化政治问题剖析和警示教育,提升查办案件政治效果。推动系统监督力量协调联动、同频共振。推进“室组”联动监督,及时主动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接受指导支持,推动信息共享、共同研判政治生态、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协调加大要素保障。深化“组组”“组地”协同监督,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加强与驻关联部门纪检监察组、地方纪委监委贯通联合,以监督协同促进贯彻同步。强化对综合监督单位内设纪检机构的监督指导,确保从“大脑”到“神经末梢”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加强与综合监督单位组织人事、内部巡视、评估督导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运用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成果,健全信息沟通、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注重“以下看上”“以外看内”,有针对性地听取专家智库、综合监督单位干部群众、省级纪委监委、邀请设立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监督联络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力求发现真问题、真解决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孙怀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