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切实围绕中心任务加快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作为派驻机构,落实“三转”要求,就是要改变过去“事事参与”的做法,集中精力做好监督执纪问责。
一、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执纪监督转职能
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要求,尽快调整角色定位,将履职切入点转移到对驻在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监督上来,切实转变工作职能泛泛化、大包大揽和“越位”、“错位”等问题。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把握监督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督查督办和行政效能监察,始终做到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二是强化权力制约,规范权力运行。腐败的根源是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反腐倡廉的核心就是制约和监督权力。我们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的要求,重点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对驻在单位各处室权力流程中重要节点做到心中有数,实时跟踪,动态监控,确保各项权力的行使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三是把监督作风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监督检查办法》,把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以严格问责为保障,以完善机制为核心,狠抓制度执行,营造风清气正、勤廉干事的良好氛围。
四是切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围绕提高理财能力和工作效率,针对少数人身上存在的主动意识差、责任意识弱、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我们制定了《青海省财政厅行政效能约谈制度》,对影响行政效能的处室负责人开展了约谈。在继续抓好对个人行为监督的同时,把职能部门的运行机制、制度和体制纳入监察范围,加大监察力度,杜绝了监察死角和盲区。
五是强化行政效能问责。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关键是严格问责,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就没有责任的真正落实,我们着眼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青海省财政厅行政效能问责制度》,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六是突出加强案件查处。惩处有力预防才能有效。 我们牢固树立查案是履职、不查案是失职的理念,针对以前案件线索少且来源单一的情况,我们不等不靠,主动出击,通过内部计算机网络设立廉政举报箱、找有关处室人员谈话、对掌握资金较多处室进行内审、走访服务单位和对象等措施,积极寻找案件线索。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和省纪委转办件及时查清,及时办理,及时答复。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二、创新举措、完善机制,拓宽路径转方式
由于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各不相同,作为派驻机构,落实“三转”要求,关键是要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
一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精力把监督执纪问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把工作方式从“直接参战”向“督导作战”上转变。把工作重点放在对履行职责是否合法、办理程序是否合规、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等“再监督”上来。我们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逐步移交机关纪委,分解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全力突破重点。
二是主动作为求实效。主动介入权力比较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和事项,努力改变过去那种“出了问题才去处理”的被动做法,坚持抓早抓小,通过牵头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等形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督促相关人员履行职责,加强防范,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针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对资产处全体干部进行了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资产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改进意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预警。下一步,我们计划对资金管理规模较大的处室进行内部审计,通过内审,加强监督,堵塞漏洞,完善措施。
三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期,我们及时下发通知,开展明察暗访;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对于带礼品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允许入内,坚决杜绝送贺卡、月饼、烟花爆竹、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定期对公车管理、公务接待情况开展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四是强化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认真监督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个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等名义,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的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投资评审等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防止权力寻租;加强对组织人事纪律的监督检查,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重点对预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进行监督,推进阳光财政。通过有效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防范惩戒机制。
五是处理好与财政改革发展的关系。财政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作为驻财政厅的纪检组,虽不直接参与财政中心工作,但不能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我们把纪检监察工作和财政业务紧密结合,使得监督工作更加具有实效性和针对性。
在部门预算管理、财政性资金增值运作管理等财政改革工作中,我们积极跟进,不断探索新的监督机制,实行了项目公示、集体会审,避免了小范围、个别人决定可能带来的廉政风险。
三、强化素质、提升能力,务实尽责转作风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深入落实“三转”的根本保障。在改进作风过程中,我们始终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纪检干部的学习教育。要求纪检干部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通过集中培训、重点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相关会议精神,教育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不断增强进取意识、责任意识。为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三转”要求,不断提升纪检干部办案能力,我们自己编印了纪检工作业务知识手册,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权限、程序和方法等相关业务知识汇编成册,供纪检组内部使用。
二是切实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纪律约束。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队伍建设,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严肃执纪,不徇私情。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努力克服工作漂浮、口大气粗、特权思想等现象,做到执纪者先守纪,律人者先律己。通过加强管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三是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的思想境界。纪检干部要履好职,尽好责,就要做到三个“敢于”。即:敢于说话,在参加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及其它重要事项决策中,要敢于发表不同意见,敢于提出批评。敢于说话也是实施监督的有效方法之一。敢于碰硬,“架了高压线,就要通上高压电”,对那些违反政治纪律、把权力当做谋私工具的人,不管背景多深,关系多广,都要严肃查处,克服遇到问题拉不下脸,处理问题下不了手的“老好人”思想,真正做到铁面执纪,不徇私情。敢于担当,纪检干部决不能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不能遇到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要时刻牢记肩负的神圣职责,敢于担当,永远做党和人民放心的忠诚卫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