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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济源:对办理信访件不力人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4日
  
  近年来,河南省济源市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依纪依规化解大量信访问题,信访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该市纪委对群众来访、来信等,凡属于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必须登记台账和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对不同性质与类型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规定的处置方式,认真研判,科学处置。对问题线索清晰,可查性强、时效性强的信访举报,加大直接核实力度,促进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群众特别关注,不及时处置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信访举报,快速处置,促使问题得到尽快澄清,消除不良影响。

  对筛选出的反映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在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以及不需要进入执纪审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善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早提醒、早教育,进行约谈监督。对信访量大、办理不力的基层单位,依据《信访问题约谈办法》,对其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问责,要求其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出台《纪律审查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在信访件办理中,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调查不清楚、处理不到位、反馈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领导和个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河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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