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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查处在机构改革中的违纪行为
来源:吉林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5日
  
  近日,吉林省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全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肩负着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严肃机构改革各项纪律,强化监督执纪,坚决查处在机构改革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问题。要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发现违纪问题,强化成果运用,狠抓整改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各项纪律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认真研究解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机构改革问题线索移送、快查快办机制,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不管涉及谁,不管涉及多少人,都必须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抓住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同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党组(党委)全面准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机构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承担起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服从大局,坚决落实改革任务,确保职能调整、编制划转、人员调配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

  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因失职失责、敷衍塞责、阳奉阴违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阻碍改革顺利推进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改革的先锋和表率,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实施的同时,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吉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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