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监委组织26家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共同学习讨论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进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和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探讨交流学习体会和工作的思路措施。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省纪委监委提出,各派驻机构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强化职责定位,探索完善制度机制,查找不足,补齐短板,不断推动派驻监督向高质量发展,着重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政治机关的意识、“派”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省纪委监委的领导;委机关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对派驻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好服务保障。二是要处理好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要“进得去”“出得来”,健全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协调机制,实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三是要处理好职责和职能定位的关系。要聚焦主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真正把监督的权威树起来,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燕海茂、赵浩明参加了学习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