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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三举措”强化祁连山南麓
乐都片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再监督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4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乐都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两山理念”,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开采教训,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保持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压态势不放松,紧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多角度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全力保障祁连山南麓乐都片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对标对表,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坚持做到部署安排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成绩单”意识就体现在哪里。高度重视中央、省、市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做到有的放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职责追责”的原则,督促各乡镇和负有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主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责任担当,推动工作开展,广大环保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全区生态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目前,祁连山南麓乐都片区范围内,栽植各类苗木20万株,累计治理恢复67公顷,已完成70%以上整治任务。

  不留死角,将生态环境领域贯穿监督全过程。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探头”和政治监督作用,成立监督检查组,不定期对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进行督察,重点督促严格落实 “一矿一案、一企一策”措施,将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指示批示落实落地贯穿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全过程,确保我区纪检检察工作始终与全省工作大局同频共振、合力合拍,为落实“四个扎扎实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精准处置,运用“四种形态”严查生态环保领域有关问题。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严肃查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失职渎职以及整改不力,甚至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损坏生态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确保高质量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圆满完成整治修复任务,全力守护好祁连山南麓乐都片区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姚前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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