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天津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完善并落实四级递进责任体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锲而不舍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树标杆、作表率。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企业和私人宴请;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聚焦“四风”顽症痼疾的现实问题和隐性、变异的具体表现,深入分析研究,不断创新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让隐性“四风”没有藏身之地。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进行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天津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