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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紧扣“四个重点”做实监督工作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2日
  
  今年以来,海东市纪委监委聚焦“国之大者”,不断完善措施,持续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靶向发力、精准施治,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坚守“一个高地”,做生态文明守护者。结合省、市领导对湟水河水质恶化、问题图斑整治等问题的指示批示要求和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制定《2023年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检查方案》,围绕3个方面16项具体内容列出督导检查重点,明确工作步骤,做到靶向监督。抽调9个单位20名工作人员,深入全市137个生态环境重点点位,开展生态环保联合督导检查,发现并反馈各类问题286条、问题线索5件,已立案1人,组织处理10人,正在办理2件。针对省政府、市委主要领导相关批示要求,第一时间赴平安、民和、化隆三县区污水处理厂现场了解掌握问题由来、推进整改情况,督促职能部门处理1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7人。对省纪委挂牌督办的2件典型案例,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多次专门听取汇报,组织处理4人。

  聚焦“一批问题”,做乡村振兴护航者。对标省纪委“八大监督行动”重点任务,突出政治监督和案件查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夏秋行动”,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强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对2021年以来使用有效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中央结对帮扶资金的1559个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推进缓慢的101个项目加快实施。突出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贯通融合,对巡察反馈的涉及乡村振兴的46个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聚焦项目实施和数据统计突出问题,联合多个单位和部门组成2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六县区19个乡镇36个村社进行抽查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6个。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的监督,对2名违反工作纪律的驻村第一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通过督促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认真核查省纪委挂牌督办的8件问题线索,办结6件,立案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8人。

  围绕“一个案例”,做优良作风引领者。市纪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青海省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省委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和“十严禁”纪律要求,研究部署具体落实措施。坚持把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丰富专项整治载体,协助市委实施作风建设“五个一”活动。制定下发《关于严肃查处违规吃喝、酒驾醉驾和打牌赌博问题的通知》,建立“三严三从四一律”工作机制,组成快查快处违规吃喝工作专班,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联合督查、明察暗访和省、市、县三级联动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严的氛围。全面起底排查党的十九大以来违规吃喝案件,对75件77人案件重新梳理、重新核查,发现违规吃喝问题线索3件,立案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5人。认真核查省纪委移送的96件涉酒案件,已办结89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2人。专项教育整治以来,共查处相关问题线索29件,立案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40人,通报享乐奢靡、违规吃喝典型案例12批30起37人。

  发力“一县一项”,做群众利益维护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海东市“一县区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准发力、靶向纠治,紧盯村财乡管、“三公”经费、教育补贴资金和师德师风、违规饮酒、民生领域、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整治内容,明确工作步骤,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提建议、纠偏差,督促县区党委书记领办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件。各县区聚焦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共开展监督检查9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17个,追缴违规资金72.13万元;受理问题线索49件,立案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71人,留置4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巩固拓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查处民生领域问题线索40件,立案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47人。(田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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