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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
坚决落实中央部署要求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2月1日
  
  近日,省纪委监委下发关于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部署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积极主动履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知指出,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全面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两个文件”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要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以更坚定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强化大局意识,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通知要求,要在政治监督上再聚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当前头等大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是当前最重要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下,知责明责、负责尽责,扎实履行监督保障执行职责,做到不缺位、做到位、有作为,主要任务是参与协助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内容是“三个紧盯”,即紧盯各级党委、政府落实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推动社会防控全覆盖;紧盯重点单位、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情况,督促卫生健康、交通、市场监管、药监等职能部门切实构筑严密防线,推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紧盯基层党组织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情况,督促联防联控措施落细落实。要立足职责定位,把握好监督重点,始终本着服从疫情防控大局的思想来开展工作,防止监督不精准不规范、过多过频、多头监督等为疫情防控工作增加负担,防止开展纪检监察职责以外的工作。

  通知强调,要在执纪执法上再精准。要把握好执纪执法的时度效,发挥好政策感召作用,做到坚定稳妥、积极有效。要及时处置涉及疫情防控的问题线索,关注群众来电来信、网络举报以及地方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有关线索。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防控任务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的,要严肃处理、督促整改;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问责;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甚至制造、传播谣言的,要及时查处;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保障资金和物资等问题的从严从快查处。要注意方式方法,把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作为重要手段,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通知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心态,加强自防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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