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标本兼治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向和目标要求。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纪委在监督执纪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深化对标本兼治的思想认识,探索建立“1+X”监督执纪模式,“1”即代表1个(或少数)问题、1个(或少数)干部的问题、也代表1项监督执纪的措施,代表治标,“X”即代表多个(或一系列)问题、多个(或多数)干部的问题、也代表多项监督执纪的措施,代表治本。“1+X”就是通过解决“1”的问题推动解决“X”的问题,实现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
一、深刻把握“1+X”的内涵关系
治标与治本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体现了“治”与“防”的辩证关系。治标重在“治”,惩贪治腐、正风肃纪,主要是解决已经发生的表层腐败现象;治本重在“防”,规范行为、防范未然,主要是解决产生的深层腐败问题。治标是前提、是基础,治本是方向、是目标。如果只抓治标而忽视治本,满足于抓惩处、抓遏制,局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哪里发生腐败问题就去查、哪里出现不正之风就去纠,那么就会“按下葫芦起了瓢”,一些问题禁而不绝。因此,在深化标本兼治的过程中,亟需构建一种理念与模式,在内容、手段、措施、效果等诸多要素上建立一个衔接链条,实现治标与治本相互衔接、共同发力、同时推进。
“1+X”理念模式正是着眼于标本兼治的目标和要求,从治标与治本的逻辑关系出发,探索形成的一种治理途径。从横向看,“1”是一个点、是个别的,“X”是一个面、是多个的;从纵向看,“1”是表面的、浅显的,“X”是深层的、递进的。治标着力于点上发力,治本着眼于面上做功。“1+X”理念模式就是在治标的同时注重治本,其实质就是构建一套从发现问题到综合施策再到源头治理的完整执纪监督体系,通过解决“1”的问题推动解决“X”的问题,即解决1个问题立足解决一类问题,治理1个层面拓展治理多个层面,以点带面、由浅入深,在解决显性问题的同时,解决隐形问题;解决个性问题的同时,解决普遍性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深入,达到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效果。
二、探索实践“1+X”的方式方法
“1+X”模式不仅仅停留在理念层面,更着眼于操作层面,涵盖了监督执纪问责全方位、全过程,不仅要针对“1”这个点的问题采取查处问责等治理手段,还要针对“X”这个面的问题采取专项整治、提醒教育、制度规范等防范措施,多管齐下、共同施策,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着力突出重点,以一个对象的突破推动多个对象的突破。运用好 “1+X”模式,关键在于突出重点、精准施策。过去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存在“大水漫灌”的倾向,没有针对审查对象的特点进行重点突破,往往是查一个人就解决一个问题,审查效率不高,执纪效果不好。运用“1+X”模式开展执纪审查,1就是重点人员、重点对象,X就是与之相关的其他人员、其他对象,我市在执纪审查中紧紧抓住“1”这个关键,以一个重点人员的突破带动其他人员的突破,由单个到多个,产生连锁反应,提升执纪审查效率,发挥执纪审查效果。比如,我市湘南学院原党委书记肖某在接受组织调查后,牵涉20多名干部向其送红包礼金的问题。针对谈话对象较多、思想顾虑重重的实际,在省纪委的委托和指导下,我们采取“1+X”模式,对重要的谈话对象实行重点突破,对案件中2名拒不承认问题的干部采取停职措施,待讲清问题后予以恢复职务,通过对这2名干部的重点突破,形成有力震慑,产生辐射效应,带动了其余干部在两天内全部说清了问题,从而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办案成本。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一个问题的解决推动多个问题的解决。运用好 “1+X”模式,重点在于发现问题、综合施策。过去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往往是发现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发现一个人的问题就解决一个人的问题,大多停留在治标阶段,治本的效果不明显。我市针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发现一些暴露出来的问题往往带有普遍性,一个人身上存在的问题在一类人身上也同时存在。运用“1+X”模式来解决问题,1就是单个的、一个人的问题,X就是普遍的、一类人的问题,由治标迈向治本,就是要以解决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解决一个人的问题带动解决一类人的问题。比如,我市在查处市移民局、莽山林管局、湘南地勘院、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违反廉洁纪律案中,发现这些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针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发现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不仅仅是在个别单位存在,而且在全市一些单位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务支出不严格、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一些腐败产生根源,于是我们针对这一类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范财务管理的专项整治,出台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有关文件,对43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对4个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进行通报曝光,以此督促各级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同时,按照“1+X”模式,我市对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追根溯源,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发现一个曝光一个,发现一类曝光一类,以此来拓展、拓深治理。今年我市就分批分类通报了12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索拿卡要、谋私逐利、为官不为、扶贫领域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件,强化了警示教育作用,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治本效果。
(三)开展专项整治,以一个层面的治理推动多个层面的治理。运用好 “1+X”模式,最终在于综合治理、规范预防。过去在监督执纪时习惯于针对一个层面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规范预防,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仅仅是小范围的治本,治本的效果还未得到充分发挥。运用“1+X”模式进行专项整治,1就是一个层面、一个领域,X就是多个层面、多个领域,以治理一个层面的问题带动治理多个层面的问题,以规范一个领域带动规范整个领域,实现“大范围”“更广义”的治本。比如,我市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深挖细查,进而发现部分单位还存在公款吃喝、违规饮酒、赠送土特产等一系列问题。这不仅仅是公务接待方面的问题,更是党员干部陈规陋习的问题,甚至还存在“四风”反弹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市不仅仅从公务接待这个层面进行专项治理,更从全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这个层面进行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严禁公务活动饮酒的禁令,出台公务接待“十不准”纪律规定和市直机关单位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净化整个干部队伍风气。又比如,我市在查处汝城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某违纪案中,发现政府建设项目前期经费管理和领导干部财务报账不规范、项目招投标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纪委向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下达了加强政府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和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的监察建议,责成相关单位和行业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促进了相关领域的规范。此外,我市还相继开展了违规用权、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和国家公职人员兼职取酬、投资入股非上市公司等多项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治本效果。
三、充分发挥“1+X”的综合效应
运用“1+X”模式,要注重发挥其连锁效应、生态效应、社会效应,实现三种效应有机统一,最大限度拓展 “1+X”标本兼治的综合效果。
(一)注重发挥“1+X”的连锁效应。运用“1+X”模式开展监督执纪,其产生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党风廉政建设领域,还渗透到干部队伍建设、经济建设、民生建设等诸多领域,产生连锁效应,带动其他领域、其他问题的逐步解决。比如,在干部队伍建设领域,通过开展作风大整顿明察暗访,发现部分市直单位科长存在执行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懒散,甚至出现“中梗阻”“牛科长”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在一些单位的重点岗位存在,而且在一些一般岗位也同时存在,暴露出全市干部队伍中还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服务质量不优、廉洁自律不严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上级决策的贯彻执行、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有损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针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重点岗位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开展了市直单位重要岗位监督评议,计划用四年时间对市直60个重要岗位进行监督评议,并以此延伸到一般岗位和县市区,通过“1+X”以点带面,促进了全市干部队伍服务质量的总体提升。在民生建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最让人民群众所痛恨,严重削弱了党的执政根基,通过运用“1+X”模式,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力纠治,有效释放了正风反腐的“红利”,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二)注重发挥“1+X”的生态效应。运用“1+X”模式开展监督执纪,要全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既抓惩治,又抓预防,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维护整个森林健康,最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比如,我市桂阳县矿产经济发达,党员干部与矿老板交往密切、政商不清,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更带坏了桂阳政治生态。为深入治理这一问题,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深入桂阳县调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情况,要求桂阳县委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入手,着力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重塑桂阳良好的政治生态。又比如,我市在查处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发现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在党员干部中普遍存在,如果不及时治理将严重影响一个地方的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一方面,我市对每个所查案子涉及到的红包礼金问题都一查到底;另一方面,将红包礼金问题纳入2016年度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拟在重点节假日期间开展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从严整治收送红包礼金歪风,营造良好地从政风气和社会风气。同时,我市还以典型案例为依托,利用郴州日报、郴州纪检监察网、林邑清风等宣传媒介,不断加强理想信念、党规党纪和廉洁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营造崇廉拒腐的浓厚氛围,培厚涵养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牢牢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出台“两个责任”清单、“两个责任”操作手册,不断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领导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带动风气整体转变,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三)注重发挥“1+X”的社会效应。运用“1+X”模式开展监督执纪,不仅在于查处,更在于保护;不仅在于惩治,更在于预防。通过查处一案、警示一批、规范一片,让人感觉纪委不是以查处为目的,而是以解决问题、加强纪律建设为目的;不是以“整人”为目的,而是以维护党纪严肃性、维护党的形象为目的。注重发挥“1+X”监督执纪“正能量”,既注重纪律审查这个“1”,又抓“后续工程”这个“X”,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监督执纪各个环节,对违纪党员干部不做一刀切、一棍子打死,注重加以教育引导,对主动讲清问题、诚恳悔过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给机会、指出路、拉一把,使其重回对党的忠诚,减少对社会和党的抵触情绪。认真做好纪律处分后续工作,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开展回访工作,加强心理疏导,打消思想顾虑,让受处分的党员干部重拾信心、重燃激情,继续奋斗在工作一线。(郴州市委常委 、市纪委书记 李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