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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纪委监委建立“五项机制”强化“室组”联动监督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3月3日
  
  西宁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深化探索“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协作机制,与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片联系,推动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职能对接、有效互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切实达到1+1>2的监督效果。

  联合学习机制。构建“室+组”联合学习平台,每月举办一次“小课堂”,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加强交流研讨。定期组织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系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党内法规及文书使用、办案流程,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业务水平“双提升”。

  联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室指导协调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作用,协同联动,同向发力,按照季度监督任务清单,会商确定月监督重点事项,定期不定期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共同反馈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共同分析研判,不断提升监督检查质效。实行室组跟踪整改机制,联动抓好巡视巡察、经济审计和节点纪律作风监督等方面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真正实现联出合力、联出效果。

  联审案件机制。打破“室组”界限,畅通人员调配渠道,实行案件“双审核”机制,监督检查室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案件审核,派驻纪检监察组可根据案件办理难度联系监督检查室派员指导、审核案件,有效解决办案任务重、力量分散等现实问题。实行重大案件专题会商制度,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室组共同研究讨论,高质量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联抓警示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核查工作结束后,分析查找行业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盲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协调监督检查室做深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同时,室组共同研究开展警示教育相关事宜,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廉政意识。

  信息互通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向监督检查室报送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职务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等情况,监督检查室将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情况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共同研判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涉及的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监督检查室纳入廉政档案,共同为被监督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精准“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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