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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十三届省委第八轮巡视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9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至12月,十三届省委第八轮巡视第五巡视组对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8日,巡视组向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持从政治站位上找问题、从思想认识上找原因、从责任担当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协调推动、督办问效,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全力以赴、狠抓整改,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42个具体问题,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经5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使命感

  (一)高度重视,狠抓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高效履行主体责任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契机,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角度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工作职责,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问效。巡视整改工作实行“一项整改问题,一名党组成员负责,一抓到底落实”的包干负责工作机制,为扎实开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党组认真学习、反复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省委书记王建军有关巡视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补课会”,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实际,逐条梳理,逐条研究,逐项分析,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制定了《十三届省委第八轮巡视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保障、整改任务及措施、整改要求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扎实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建立了《十三届省委第八轮巡视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倒排整改工期,落实每月报告制度,真正让整改工作紧张起来,不等不拖,能快则快,一个问题一个问题逐项突破,一个问题一个问题逐个解决,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见人见事,到人到岗,为有序开展巡视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四个结合”,突出整改成效。为高质量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市场监管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与锻造新精神、树立新形象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思想认识和问题整改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切实落实党组“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四个不放过”整改要求。年底前,将全部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局党组采取“当下改”举措推动形成“长久立”机制,先后制定完善了《青海省质量奖管理办法》《青海省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行为规范管理量化考评工作意见(试行)》《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2021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动的工作方案》等制度、方案和规定。

  (四)强化问题督查,压实整改实效。为提升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水平,切实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利机遇,不断完善、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局党组建立了巡视整改督导问效机制,强化督查和问责力度。通过专题调研、督导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全局各级党组织履行好巡视整改工作责任。特别是,将开展巡视整改督查督办与正在进行的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工作有机结合,对全局各级党组织、单位(部门)巡视整改工作开展全覆盖检查,截止目前,已组织开展专项督查60余次。

  二、切实抓细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视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32项,在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局党组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先后累计细化整改措施265项,有力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巡视整改任务的落实。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落实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等文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不断改进政治理论学习方式方法,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汇编。二是总结梳理了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推动落实地方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制等制度。三是在开展督查基础上,党组召开了重点工作推进会,对重点工作提出具体推进措施。

  2.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一是用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大要求和对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指示批示精神统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重要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启动了食品安全10大攻坚、“药品蓝剑护航”和保健食品及“保健”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020-2021)。二是推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进程,已达98%,推动“互联网”监管建设,已达50%以上。三是加大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监管力度,印发了《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风险监测计划》《评价性抽检计划》,加大食品各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四是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青冷链”追溯规定,实现层层赋码,信息完整准确。五是采取专项整治和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公示栏制度等措施,打造450个食品示范小作坊,规范提升小作坊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六是安排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922批次,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物、非食用物质、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等项目的监测,确保对全省农贸市场、商超等重点环节定期检测和必检项目全覆盖。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了“敢于担当、守正创新、胸怀大局、人民至上”青海市场监管人精神,并在全系统开展实践活动。二是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监管民心工程。今年以来,已出台惠民利民政策20类40项,民生工程项目2类2项。三是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00余次。截至8月,为企业和群众减免特种设备、食品药品行业相关检验费费用252万元。

   4.针对落实中央和省委“六稳六保”相关减免政策跟踪检查、宣传引导不够,监管缺位的问题。一是责成有关地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对国务院督查反馈的涉事市场进行彻查,其中,责令某集散中心退还多收电费418.94万元元,并处罚款41.89万元;责令某市场退还多收电费8.79万元,并处罚款0.87万元。二是组织开展全省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检查,累计清退了多收电费9939.77万元,罚款37.4万元,合计实施经济制裁9977.17万元。三是监督转供电主体公开了电费收费标准、终端用户用电量明细、公摊电费明细等信息,自觉接受用户监督。四是开展了企业复工复产问卷调查,建立了疫情期间企业帮扶台账,主动向属地政府汇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减免各项费用。五是简化了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报备手续,开通了网上受理“绿色通道”,实行“一网通办”。

  5.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印发了《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2021年行动方案》。二是与省有关部门对接,推动完善了信息共享机制,并与相关厅局签订了信息共享技术方案。三是在门户网站公开了企业登记服务指南,公布了全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四是加强与基层市场监管局和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业务沟通,统一了登记条件、办理程序和材料目录。五是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解决“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等“堵点”问题作出了硬性规定。六是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印发了《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西宁专利代办处已入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我省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业务实现了“一窗通办”。八是强化省、市州、县、所四级“一体化行政许可系统”应用,简化了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业务线上办理流程,构建了政务服务“互联网+”新模式,目前已完成1.5万件业务受理。

  6.针对质量安全监管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质量奖修订工作,现已完成《青海省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并报请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二是启动了我省《质量强省战略》编制工作,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全省公共政务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三是对西宁、海西、果洛三市州公共服务质量整改问题进行实地督查;对海东、海南、海北、玉树、黄南五个市州开展了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四是印发了《2021年青海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青海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服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中小学生校服列为省级监督抽查重点产品,已完成收样检验484个批次,总体合格率96%。五是采取“市民评价+实地评估”的方式,在8个市州、14县(区),对涉及民生的12项公共服务领域开展了质量调查评估和监测工作。六是以完善地方标准助推质量提升,重点围绕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社会福利事业、自然资源管理、公路建设、森林防火、文化旅游、农业种植养殖等方面,批准发布《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管护规范》等47项地方标准。

  7.针对市场综合执法效能不高的问题。一是以交叉互评等方式全面开展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对各地2020年以来办理的典型案件进行现场集中评查打分,对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二是采取法律大讲堂、能手讲业务等面对面培训方式,开展了基层法律精准培训。三是出台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在全省系统分区域组织开展案例分析和以案释法等警示教育活动。四是加大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督指导力度,把违反法定程序立案、应立未立、未集体研究决定擅自立案销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纳入了重点监督内容。

  8.针对履行检验检测管理职责有欠缺的问题。一是组织业务处室和检验检测机构赴市州、县区开展“点对点”业务培训,现已开展培训3期,培训人员240余人次。二是健全完善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援青工作联络组”,采取送出去的办法,培训各类高端人才。三是统筹安排专业技术人才,将具有专业领域教育背景的干部调整充实到检验检测一线,有效促进了检验检测能力水平的提升。

  9.针对药品监管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出台了《2020年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研究形成了29项整改措施。二是印发了《“药品安全·蓝箭护航”2021系列行动总体方案》,全面启动10大专项行动。三是印发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年启动大会,开展了“药品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年”活动。四是印发了《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藏药材及其炮制方法指南(2019年版)》《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蒙药材及其炮制方法指南(2020年版)》《青海省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第一册)》,进一步深化药械审批改革。五是出台了《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事宜的通知》《青海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室验收标准》,促进中藏药产业发展。六是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管理的原则,缓解了执业药师不足,解决了占比不高的问题。七是省药检院“中药(藏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已获批。

  10.针对派出机构职责不明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和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的重大要求,专题研究并厘清了4个派出分局与属地市场监管局的监管边界。二是主动进位,4个派出分局分别从城中区、湟中区、城北区、城东区市场监管局接受了食品、特种设备监管职能。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分局新接职责接得住、管得好等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专门举办了食品监管、特种设备专题培训班。

  11.针对市场监管配套改革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报请省政府批准,已将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印发了《2021年度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举办了全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专题培训班。三是印发了《青海省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依法公示处罚信息。四是印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各部门(单位)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规范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范围。五是开通了“青海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两库一平台从业人员培训考试系统”。六是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12.针对部分职能整合融合不够的问题。已明确由执法稽查局负责牵头,统一组织实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价格监管、特种设备等联合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13.针对协调推动基层机构改革用力不够的问题。一是针对基层机构改革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能力不足等问题,举办了3期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等专业培训,培训人员240人次。二是赴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提出了工作建议。

  14.针对关系重大民生的食品药品检测存在空白点的问题。一是为解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存在空白点的问题,开展了人员、设备使用、操作技术等相关培训。二是完成了有关实验室预实验、检验资质扩项等工作。三是加强高端专业人员的培训,已选派2名技术骨干赴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进修学习,有针对性地培训检验检测技术人员,解决病毒诊断试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检无法检测的问题。四是省药检院已完成了检验资质扩项,并取得检验资质,目前已能够开展中药材及饮片中禁用农残检验项目。

  15.针对预防违规质量检测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印发了《2021年全省计量工作要点》,强化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授权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二是规范计量检定机构行为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使用管理,坚决打击无资格出具“检定证书”及跨省出具“校准证书”的违规行为。三是印发了《青海省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组织实施了全省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四是帮助医疗机构申请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增加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强检项目覆盖面。

  1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了《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制定“十二项”硬核措施,截至目前,查处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3条。二是规范和加强了重大网络舆情信息监测、风险防范、研判分析和应急处置管理,上半年处置网络舆情48起。三是增加了1900多个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关键字段搜索,加大了关键时间点、社会敏感词、群众关注点等方面的舆情监测,有效提升了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水平。

  17.针对管党治党责任落的不实的问题。一是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听取和点评了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自查情况,形成了党组分析报告。二是纠正了2018年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班子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三是印发了《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压牢压实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责任。

  18.针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集中观看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警示教育片,班子成员分别组织分管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提出工作要求。二是举办党内法规制度讲座,邀请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讲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观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局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四是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前夕,印发通知对节日期间严肃纪律作风作出明确规定。五是项目招投标前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六是严格按照“四类处置方式”要求,及时查处局属单位个别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违纪违法问题,并在全局进行了通报。

  19.针对局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一是2020年至今,共收到问题线索件14件,其中谈话函询方式处置3件,初步核实方式处置5件,立案审查调查1件,移交驻局纪检组和市州局办理3件。二是给予3名干部党纪(行政)处分,2名干部诫勉谈话处理,2名干部批评教育。

  20.针对整治形式主义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对2018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选择性整改的问题以及未列入整改内容问题开展了“回头看”。二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工作和问题整改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跟踪问效,紧盯整改任务,及时纠正不足。

  21.针对作风专项整治不扎实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省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七项制度的通知》要求,营造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完成了机构改革以来局系统在管人、管物、管事等方面梳理摸排,修改完善了现有制度办法。三是推进落实《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

  22.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推动形成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形成、执行程序,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形成环环相扣的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加强党规党纪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廉政谈话等制度。三是严格落实《中共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3.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力的问题。一是起草《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后印发。二是对机关超过借调期限的人员进行了清退。三是严格贯彻执行《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4.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建立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分析研判,印发了《青海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开展了基层党支部以评促建工作。三是开展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加强对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民族团结、群团等工作的督查落实。四是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行为规范管理量化考评工作意见(试行)》,提升了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规范化水平和党员干部个人能力。五是开展了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党建工作考核,并在全局通报。  

  25.针对落实党建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行为规范管理量化考评工作的意见》,通过制度设计和发挥督查考评“指挥棒”的作用,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对各级党组织实施“一季一测评,半年一公开,全年一通报”监督指导。三是监督指导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了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四是明确了“三会一课”要求,印发了《关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支部规范记录试行范本》。

  26.针对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存在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督查检查的实施方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等工作,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查。二是党组班子成员依责对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开展“回头看”。 

  27.针对机关纪委未将专项整改落实情况列入监督检查内容的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将持续推动省委巡视、内部审计、内部巡察、主题教育整改问题纳入监督检查重要范畴,推动问题整改,上半年已对专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6次监督检查。  

  28.针对主题教育发现的“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主题教育整改事项全部清零销号。二是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与巡视整改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了“为民办百件实事”实践活动。三是把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与平安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果是初步的,还需要长抓不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持续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传导整改压力,形成整改合力,以最坚定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注重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研究市场监管的特点规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巡视整改理顺职能、健全机制、规范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并将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新思路、推动工作的新举措,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履行好“两个责任”。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党组(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加强压力传导,逐级夯实责任。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切实防控廉洁风险。强化监督这个重要保障,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持续正风肃纪。巩固提升已完成整改工作成效,研究分析优化长期整改举措,着力在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上作文章,年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台账全部销号清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71-8271107;邮政信箱:西宁市昆仑中路79号省市场监管局巡视整改办公室(607室);邮政编码810000;电子邮箱:qhscjgjgdw@163.com。     

   

   
               中共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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