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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召开贫困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年4月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调研督导组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贫困县纪委书记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力推进我省贫困县纪委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3月14日下午,省纪委监委召开贫困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29个深度贫困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省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纪委常委石俊洲通报了中央纪委调研督导组发现的主要问题,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葛文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通过这次中央纪委调研督导,暴露出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认识上还不高,将扶贫领域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当做纪检监察一般性工作对待。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发现的问题线索少,问题线索数据统计管理不规范,上级纪委转交给下级纪委的问题线索督办未跟进。三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单一,深挖问题线索的能力和担当意识不够,查办案件力度不够。对典型案件的通报登报曝光力度不够。四是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指导把关不够,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程序和案卷不规范。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整改解决。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脱贫攻坚既是扶贫工作,也是民族工作,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全力保证扶贫攻坚任务目标的完成。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如何发现问题,怎样解决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监督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集中时间下访、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高频次开展下访、走访活动,县(市区)纪委书记要走遍乡镇,乡镇纪委书记要走遍村、社区,一杆子插到底,采取蹲点调研的方式,到农牧户家里去,及时掌握动态情况,直接听取贫困户反映问题,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县乡纪委一定要多渠道向群众宣传举报方式和途径,特别要向群众讲清楚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二要尽快健全完善台账,分类高效处置问题线索。贫困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健全电子数据台账,详细登记统计,准确反映举报和处置情况,核查办理结果,凡涉及扶贫领域的的问题线索要全部进行初核,案件查处后的涉案资金必须依法追缴。各贫困县纪委要严格执行月报制度,认真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关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每月必须向省纪委直接报告查处扶贫领域问题数量、类别和具体案例,同时上报市州纪委。三是严查违纪违法问题,持续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要加大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办力度,要实行“一案三查”,一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查纪委的监督责任,三查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力度,对典型问题一律进行公开通报登报曝光,同时跟进警示教育,持续强化震慑。四要整合监督力量,全力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县纪委要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及监管部门监督的作用,有效利用各方面的监督力量,总体组织谋划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要发挥乡镇办案协作区作用,在乡镇开展横向交叉核查,提高发现问题、查实问题的能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要采取蹲点调研、跟踪指导、领办案件等方式,传导压力,传授方法,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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