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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全面推进县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8月10日
  
  为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三转”,探索完善遏制“微腐败”的经验做法,海西州在总结乌兰县、大柴旦开展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县纪委集中办公、统筹使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近日,州委印发《推进县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构建整体联动、协同高效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格局。

  《意见》中规定了统一集中办公、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学习培训、统一考核考评四项主要任务。一是统一集中办公。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全年不少于60%的时间在县市纪委(纪工委)统一集中办公,由县市纪委(纪工委)统一管理,各县市纪委(纪工委)可以按季度或月为单位确定集中办公时间。二是统一安排部署。纪检监察业务由县市纪委(纪工委)统一安排部署,推行县乡一体化监督检查、一体化调查审查。在案件线索受理上,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集中办公期间,所在乡镇(街道)收到的信访举报由纪检干事负责受理后及时转交县市纪委(纪工委),由县市纪委(纪工委)统一安排办理,实行信访一体化办理。三是统一学习培训。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班子成员日常学习培训由县市纪委(纪工委)统筹安排管理,同级财政部门充分保障培训经费。县市纪委(纪工委)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班子成员进行统一考核、作出评价。四是统一考核考评。重点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核查、纪律审查、党风廉政教育等主要业务进行量化考核,突出工作实绩考核,淡化务虚内容考核,并听取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的意见。考核结果与绩效、干部选用挂钩,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优先选拔任用,对考核排名靠后者及时约谈提醒。

  《意见》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各地党(工)委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州开展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举措,保证人员按时到位到岗,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班子和专(兼)职纪检干事,为全面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打好基础。二是明确职能定位,强化双重领导。各地党(工)委要自觉落实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双重领导体制,积极支持县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工作,加强基层党委对纪委的工作领导,经常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让纪委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基层纪委班子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和监督重点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能,落实好“监督责任”。三是落实工作待遇,强化制度保障。实行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在县市纪委集中办公制度后,其组织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编制职数、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仍在各乡镇(街道)按原标准执行。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经费仍保留在乡镇(街道)并纳入县市财政年度预算,保证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日常工作和办案工作需要,由乡镇(街道)集中管理,专款专用,统筹使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在县市纪委(纪工委)集中办公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由县市财政保障,各县市纪委(纪工委)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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