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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以强力常态监督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近年来,海北州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最大”重大要求,扛牢做实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这一政治监督首要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力常态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扎实推动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海北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积极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

  提高政治站位,统筹部署开展专项监督。州纪委常委会从政治高度认识生态环境问题,自觉将监督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检验标尺。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惨痛教训,聚焦党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行动方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推进政治监督重点任务具体行动措施》,建立《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监督重点、方式方法、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统筹部署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聚焦重点任务,深入一线靠前监督检查。坚持“立足政治标准看生态、运用政治思维抓监督”工作理念,今年在扎实开展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海北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图斑修复及矿山整治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两个国家公园”建设、水土涵养保持、草原生态环境治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各项任务落实,以强监督、强震慑推进强监管、强治理。连续4年抽调15名经验丰富的副县级“老纪检”带队组成专班,开展9轮次全覆盖式监督检查。深入矿山和图斑现场,督进度、看成效、查问题、找原因、促整改,发现具体问题800余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推动中央两轮环保督察反馈关于海北州的24个问题整改,全州139宗矿山、232处图斑得到系统治理。

  传导责任压力,精准执纪问责形成震慑。统筹运用“两书一函”、集中约谈等多种方式,持续压紧压实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行业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持问责与激励并举,三年来共处置涉及生态环境整治问题线索24件,立案审查调查9件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诫勉谈话17人,约谈提醒126人,对1名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落实干部激励机制,对7名出现工作失误但后期表现良好的干部,实事求是做好容错免责工作,向州委推荐和建议提拔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9名,树立实干为要鲜明导向。(魏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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