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班玛县纪委监委结合省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基层建设深化年”“一县一品牌”等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进一步巩固提升原有优势,改进短板不足的原则,通过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内外互动,确保“后半篇文章”在“治标”的同时取得“治本”的成效。
以案促改,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基层干部警示教育,突出预防教育和严肃整治相结合,“正面教育+反面警示”双管齐下,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比如,年初组织召开班玛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19年度县纪委监委查处的19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充分运用身边案、新发案、典型案讲透纪法德责,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
在此基础上,通过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以案为鉴,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完善内控机制,持续强化预防治本功能,力求“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
整改落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针对中央、省、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县纪委积极承担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强化督查督办,着力发现问题症结,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整改落实反馈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质增效, 通过建立“三个清单”,坚持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措施,从严从实进行整改。
2020年县委第六轮巡察组成3个巡察组对工青妇党组、政协办等11个单位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察,开展个别谈话42人次,发放问卷调查58份,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5次,巡察 发现问题102条,发现问题线索7件,对3个被巡察单位存在的15条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并要求尚未接受巡察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防微杜渐,做到“未巡先改”。
治病救人,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以监督执纪问责效果为导向,深刻把握“把监督挺在前”的内涵,加强澄清保护和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强化再监督再教育再关爱,体现监督执纪执法的温度。坚持严管治病和厚爱送暖相结合,激励担当与约束权力并重,制定出台《关于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对2018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32名人员实施回访“两个见面”,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状态、工作情况,使他们卸下思想包袱,重振工作信心。认真落实《青海省纪委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错告和澄清证明办法(试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比如,今年11月,县纪委监委对知钦乡克迈村二社社长谢保同志检举控告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在全县范围内予以澄清正名。(郭凤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