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轮常规巡察中,化隆县纪委监委、化隆县委组织部、化隆县委巡察办三方联动,围绕巡中、巡后重要环节,聚焦整改重点内容,推动监督信息共享、监督力量共融、监督效果共促,持续深化“纪组巡”联动,努力实现各项监督统筹衔接、深入融合。
三方联审,整改方向更精准。化隆县委第三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及时细化梳理各巡察组反馈意见、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整改方案,同纪委监委、组织部共同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开展“三方联审”,下发审核意见8份,反馈审核修改意见16条,力促整改重点聚焦、整改措施到位、整改方案可行。
强化组织,联动协作更高效。在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集中整改期间,化隆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组建督查小组,履行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日常监督督导职责,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工作提醒函》8份,工作约谈4人,移交问题和问题线索各1件,组织处理1人,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好巡察整改工作。
突出重点,整改成效更显著。巡察反馈问题后,按照“一个问题一套佐证资料,一个问题一份销号报告”模式,化隆县纪委监委、化隆县委组织部、化隆县委巡察组“三方联审”、逐条销号。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方位监督检查。同时对整改报告进行“三方联审”,详细了解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在巡察整改中责任履行、方案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实现“纪”“组”的监督优势和“巡”的利剑作用,实现“1+1+1>3”的效果,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张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