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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迅速进入角色开展进驻工作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9日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青海省监察委员会派驻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8〕53号),新设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进驻后,紧紧围绕派驻改革总要求,找准职能定位,主动对接,加强联系,迅速进入角色,稳步推进派驻工作。

  一是主动联系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2家综合监督单位基本情况,认真完成涉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相关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办理等重要档案的交接工作,摸清情况底数。二是加强与驻在部门联系,熟悉各部门、单位职能,常规业务和重点工作,为下一步开展监督工作打好基础。积极与厅(办)党组主要领导协调沟通,交换意见,取得工作支持。三是强化纪检监察组内部管理,制定工作制度,明确组内分工,从严要求纪检监察组干部,迅速适应新阶段工作状态,做好人员全面融合。四是通过参加党组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省人防办2018年度述责述纪述廉大会等,聚焦主责主业,熟悉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五是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相关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六是积极协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调配办公用房,增加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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