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青海省派驻监督工作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省市场监管局
认真落实五项措施 为学校复学提供安全保障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3月16日
  
  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复工复产复学的有关规定,督促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15号)》精神,落实五项措施,及时有效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春季顺利开学,为学校复学提供安全保障。

  一是提早安排部署。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加强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管系统提高政治站位,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开学前2周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向学校提供送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其周边的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协作配合。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对首批开学的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考核组从行政许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学生错时就餐、隔座就餐等全过程10个方面,对首批开学的五个市州,23所学校食堂进行了评估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开学和食品安全。三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监督指导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基础上,做好从业人员排查和食堂后厨、用餐场所、设施设备消杀通风以及错峰错时用餐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工作。同时,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门店库存食品排查的频次,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和原料,切实保障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四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排查学校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主动联系西宁市区大、中、小学(院校),免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保障性检验,已对青海师范大学等15所学校和幼儿园的共计52台特种设备,进行了学前“体检”,全面消除学校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五是强化督查指导。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联合省教育厅组成督导组,重点对西宁市、海西州所辖高中、省属中职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门店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学校食堂和周边食品经营户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相关链接
  滕佳材在调研群团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强调: 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 统筹协作 形成合力
  落实全会部署|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出实招(三)
  云南聚焦疫情防控开展监督检查
  甘肃以有力监督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