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纪委深入探索信访工作新思路,不断规范信访举报各项制度,加大矛盾协调化解力度,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并印发《信访件限期办理制度》和《信访件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切实推动信访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加强对重要信访件督办和管理,确保信访件按时保质办结。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达茂廉洁网开通举报专线、公布举报电话、开通12388平台,配备专人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和答复群众举报;同时积极关注微博、微信等渠道传播有关信访问题信息,拓宽社会舆论监督范围。
严格分类处理,按照标准对信访件办理进行分类。一般性信访问题或信访举报事项不具体的,采用信访监督程序快速办理;信访举报事项涉及较为严重违纪问题的,由信访室及时转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置;信访举报事项不在受理范围内的,转相关部门处理。
注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认真筛选涉及党员领导干部或部门单位轻微违纪、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发放《信访通知书》、约谈、信访监督方式。在2016年信访工作中,对群众反映违纪情节轻微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单位作出处理,要求其说明情况,限期改正。(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