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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纪委监委以“四度”为抓手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督导问责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自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青海以来,海南州督导问责组围绕督察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办理,以“四度”推动督导问责工作落实落细。

  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升督导问责“高度”。结合主题教育,通过“集体学习+个人研讨”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切实增强做好督导问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截至目前,共开展相关学习2次。及时传达学习《省委陈刚书记、吴晓军省长的一封信》《州委吕刚书记的批示》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督导问责工作的通知》,教育引导各级督导问责组成员切实扛牢“政治监督”责任,始终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升督导问责“速度”。为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州期间的督导问责工作,及时成立以州纪委领导为组长,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州委办、州政府办、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司法局工作人员共11人为成员的海南州督导问责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州督导问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紧紧围绕省督导问责组对海南州督导问责组集体约谈提出的要求,12月11日,组织召开中央环保督察督导问责组工作调度推进会,州督导问责组组长对州督导组成员及 5 县督导问责组组长共 14 人进行集体约谈,并对后续督导问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加大线索研判,切实提升督导问责“精度”。州县两级督导问责组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51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对部分属实、全部属实的举报件采取“每日一调度、每日一研判、每日一分析”的工作方式,加大分析研判力度,逐条逐项共同研判背后的责任问题,进一步细化清理整改工作任务并安排专班跟进进行追责问责。同时,采取州县联动方式对所有报结并公示的进行抽查验证。对信访举报办理敷衍应付、答非所问、久拖不报、错误频出的相关地区和单位要进行挂牌督办、提级办理。截至目前,已对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的2起典型案例进行提级办理。其中,12月15日召开的第51次州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对贵德县小水电问题的处置意见,目前已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同日,州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州督导问责组组长牛得海安排州督导问责组联合共和县督导问责组对“黑马河镇污水处理厂”信访举报件启动核查工作。目前,责任认定和核查工作正配合省督导问责组有序开展。

  加大检查追责,切实提升督导问责“力度”。督导问责组各成员始终把责任落实作为抓好问题整改的关键,强化与其他工作组的协调联动,对中央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及时跟进,下沉实地跟踪问效,紧盯关键部门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督导问责“利剑”作用,以督导为抓手,以问责为鞭策,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察督导,努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实。截至目前,州县两级督导问责组下沉实地开展督导检查28次。严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州委工作要求,从严从快做好中央督察组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移交移办的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处理情况的问责处理。同时,坚持严肃、精准、有效原则,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弄虚作假以及落实政策“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对整改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以及工作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地方、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共计对62人次进行约谈、对22人和2个党组织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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