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是加强纪检工作领导。不断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高效履职,在转作风中提升能力,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州委常委会先后6次专题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分析形势、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推动落实。
二是自觉接受纪委监督。在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落实中,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州委常委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15名县级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全州437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三是加强纪检自身能力建设。对全州各级纪检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再次清理,州县两级保留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70个,退出83个,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深化。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优先调整加强各级纪检监察人员,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充实充沛。同时将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统筹纳入全州计划,全年共举办纪检监察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班和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班,培训90人(次)。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职能,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办案件上的协调配合,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
四是坚持把专项巡察和重点督查结合起来。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积极探索建立县级重点督查制度,制定出台《中共果洛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十二届州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组建3个巡察组对2个县和3个州直机关单位进行巡察,组建2个专项巡察组对六县开展扶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察,并由州委“五人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明确反馈整改举措和要求。组建专项巡察组就各县脱贫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项巡察。认真落实生态保护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对相关6名副县级和17名科级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问责处理。
五是稳步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全面落实州纪委向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将党委部门、群团组织纳入监督范围,并对州纪委原有8家派驻纪检组进行调整整合,设置8家派驻纪检组(其中综合派驻6家),实现对43家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