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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采取“六专”方式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8日
  
  今年以来,海南州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省纪委监委和州委的工作部署,坚持贯通协同一体发力,积极探索有效监督方式,以“六专”促监督责任落实,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扛牢“专责”高位推动。把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开展专项监督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州委成立由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设由7名副州级领导任组长的七个专项工作组,从专题研究、联络沟通、定期报告、督导落实等方面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全面领导,构建了高位强力推动的责任链条。州纪委监委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的工作机制。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同州政府分管副州长沟通联系,分管副书记主动同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并列席州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了解掌握全州乡村振兴领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纳入监督内容。二是扛牢政治责任。树牢政治上看、政治上办的理念,将政治监督融入有效衔接“国之大者”监督中,督促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编印本系统本行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汇编》,深入开展“转作风、树新风、建设新青海、迎接‘二十大’”专项行动,建立政治监督清单378条,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结合海南实际细化20条监督措施,明确专项监督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把开展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内容严格考核,推动形成党政干部抓实乡村振兴的硬约束。

  组建“专班”协同推进。落实“专起来抓”的要求,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门调度,专项推动,切实落实监督责任。一是成立专项监督专班。由州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任主任,协管常委任副主任,抽调7名业务骨干组建州专项监督办公室,专门负责专项监督综合协调、情况汇总、工作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并将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纳入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重点内容,按月制定监督清单、明确监督任务、掌握监督情况、推进监督工作。建立州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月例会制度,形成上下联动、贯通协同的专项监督格局。探索智慧监督新路子,依托“海南评议”平台,将1160个基层服务窗口单位纳入作风评议范围,为开展精准监督提供了有力抓手。二是成立实地督查和问题线索专班。由联县常委(委员)牵头,抽调21人组成5个实地督查组,负责调研督导、总结分析、情况通报等工作;抽调5人组成问题线索专班,具体负责问题线索的管理、研判、移交、督办等工作,形成任务共制、信息共享、力量共融、线索共查、问题共督的工作机制。各监督检查室采取座谈会商、约谈督促、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联系地区和部门履行有效衔接政治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以有效衔接政策落实、问题线索移送和国家考核考评、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持续加大对被监督单位履行乡村振兴职责的监督力度。三是成立联席会商专班。组建联系会商专班,制定《海南州纪检监察机关与乡村振兴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商会议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先后召开4次专项监督联席会商会议,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问题10条,提出工作建议26条。向州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发送《关于移送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和问题线索的提醒函》,督促移送问题线索9件。  

  开展“专训”提升本领。将强化培训、提升能力作为推进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一是及时跟进学。发挥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领头雁”作用,采取领导带头学、干部集中学、研讨交流学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邀请州乡村振兴局专业人员对纪检干部进行辅导讲座和专题培训,并编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应知应会手册》《工作指南》,及时学习掌握监督重点。二是专题培训学。针对基层换届后思路不清“不会干”、驻村干部轮换后对相关政策不熟悉等问题,督促组织部门对72名乡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为期5天的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培训县直机关、乡镇、村(社区)干部7810人次;组织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60名党支部书记在省农村干部学院举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组织州县乡村四级干部7425人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等专题网班7期。

  建立“专档”明责履责。按照“分级负责、统一管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原则,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档案”。一是“三级”共建。对照“五个紧盯”“七个重点纠治”,州纪委监委建立5县档案、县纪委监委建立36个乡镇档案、乡纪委建立426个村档案。二是“三责”共督。以看重视程度、查政治站位,看工作部署、查具体措施,看实际成效、查工作进度,看问题导向、查短板弱项,看巡察联动、查成果运用,看考核机制、查责任落实,看驻村在岗、查履职尽责等“七看七查”督促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以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支出、项目进度等“项目台账”督促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以组织领导、学习贯彻、沟通协作、专项督导、信访受理、线索处置、以案促改等“九个重点”督促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明确“监督什么”的重点任务。

  下沉“专督”精准纠治。积极探索“组建专班—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追责问责—以案促改”的“全周期”监督模式,确保督到关键处、查到点子上。一是强化重点督导。组成5个督导组,深入五县21个部门、19个乡镇、19个易地搬迁安置点、24个项目点及46户农牧户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5个方面的54条问题以《反馈函》形式反馈各县委,督查情况《专报》报州委,以州委办公室名义印发通报,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线索处置。按照“月梳理、季汇总”要求,建立有效衔接案件线索台账,实行集中管理、高效处置、对账销号。截至目前,共受理问题线索60件,其中:立案15件,正在初核31件,暂存待查1件,了结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9人。提请州、县委书记领办问题线索12件,已办结8件,正在初核4件。三是强化以案促改。以兴海宾馆违纪违法问题、共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原出纳林小冬违纪违法案和县经管站原站长周丽萍诈骗案为鉴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注重执纪执法办案“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化标本兼治。通过强化执纪问责,累计问责党组5个、约谈106人次、诫勉5人,政务警告1人、党内警告4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开除党籍1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下发《工作建议函》3份,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03项,开展政策宣讲、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活动6次、受训人员420人次。

  聚焦“专项”联动发力。围绕省纪委监委部署的“5+1”专项行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推动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一是着力整治急难愁盼。聚焦民生领域“行业病”加强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梳理各类问题184条,目前已整改81条。截至目前,追回特困供养人员重复享受、已死亡人员违规享受资金1.38万元,追回违规领取待遇98.77万元,涉及613人;化解11个小区1040套房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难题;纠治3934户公租房档案资料不完善、转租、转借、转让、违规重复享受、逾期不缴纳租金、物业费等管理使用的乱象问题,追缴租金1145.6万元;立案查处1起房地产企业违规多收价款35.72万元,罚款6万元,多收转供电费案件1起,罚款0.14万元,退还多收转供电费9.89万元;聚焦欺诈骗保、违规收费、盗刷代刷医保卡等突出问题,追回违规基金0.93万元、拒付资金0.36万元,对涉嫌违规套现的33名参保职工暂停参保。二是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州县委将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纳入年度计划,抽调财政、农牧、审计、乡村振兴等部门25名业务骨干充实巡察队伍,统筹州县两级力量开展上下联动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派出24个巡察组次,对65个党组织进行了巡察。期间,发现涉及乡村振兴各类问题81条,已整改落实51条,正在整改30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6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4件;追缴违规资金23342元,提醒谈话27人,作出检讨17人,通报批评2人;建立完善制度机制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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